單純想離婚,但要爭孩子的監護權....請問該如何做?程序?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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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先生95年3月結婚,已生一男生,孩子由公婆帶但在新婚及懷孕期間,卻發生觀念不合,吵架等現象生完孩子後卻越嚴重,最近已經在談離婚孩子先生要,但我也想要爭取請問:我們是因為夫妻不和,無其他因素但卻因為孩子的監護權而無法協議離婚是不是要去打官司?我該怎麼做?打官司該怎麼申請?有什麼程序?麻煩各位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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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nthe avatarXanthe2007-02-03
才新婚一年自然還處於磨合期,之間多少會產生些嫌隙或不適應。況且有了小孩,不認為貿然離婚會是最好的處理態度。換言之,若是自己已經思前想後,發現唯有這個辦法才能結局圓滿,那就斷然的做下去吧,再多的勉強,只會讓事情更不堪。法院對監護權的判定是一種綜合性的考量,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原則,主要是根據子女的年齡、性別、健康、子女意願與人格��
Eartha avatarEartha2007-02-03
通常我是勸合不勸離,但是你們的問題,卻是越來越嚴重,也希望妳要慎重考慮,畢竟你們相愛過,否則又怎會結婚呢?問題都一直沒有解決,是不是溝通有問題,還是妳先生不改?但是有必要我還是,提出讓妳做參考:建議您先與先生協議好子女的監護權問題若無法達成協議則建議您可採法律途徑處理。按夫妻離婚後,對於婚生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方式,究不同於婚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