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伴侶法(跟單身者也有關~) - 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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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婦女新知基金會也舉辦了「破解傳統家庭差別待遇──多元家庭的修法
: 觀點」婦團平台座談會,但當時針對修法的步驟與推行,尚未達到共識。


2006年這個會議我剛好有參加,還好資料也沒有丟

想要講一下,用「尚未達到共識」這樣的字眼似乎是有點重的

我還記得那天的會議狀況,雖然沒有記得很清楚

但資料倒是印得很清楚,會議的時間是下午1:50~4:30

說要有共識實在是挺難的,各團體光是表達自己的意見看法都不太夠了

還要對修法有所共識(是怎樣的共識呢?)



但我之所以還對那一次的會議有印象

(謎之音:聽說你是個只記得未來不記得昨日發生過什麼的人 0_oa)

是因為

我們或許無法脫離家庭的框架 (出生就被棄養的畢竟不多)

但家庭的組成不一定要限定在一男一女以婚姻為基礎的結構下

會議的資料裡也提到了單身者

平平都有繳稅 / 有在消費

為什麼不是一男一女透過公開儀式結婚組成家庭的就可以被忽視?


我認為法律在面對「家庭」這種概念的時候,所涉及到的私領域及個人需求

必須展現尊重「人」的氣度並保持彈性

讓婚姻的高牆倒下吧!!

: 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將於10月2日(星期四)下午一時至五時於台北市國家婦女
: 館(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15號九樓糧政大樓),希望建立一個共通的平台,讓婦
: 女團體以及同志團體交流有關多元家庭的意見,當各團體建立足夠的共識之後,
: 才能進一步催生同居伴侶法。

哎~頗想去的說~!
可是我沒有身分可以去
想知道他們討論的狀況進行到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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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mian avatarDamian2008-09-26
為什麼一個人不叫做家庭呢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8-09-29
大哉問呢說實在
Yuri avatarYuri2008-09-29
@@只是覺得有點疑惑...
Ingrid avatarIngrid2008-10-03
Singles of the world, unite!
Zora avatarZora2008-10-06
singarst,再養一隻豬就可以叫做"家"了~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8-10-07
所以屬豬的人真好 一個人就是一個家...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8-10-11
哎....明明我就問得很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