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描述一下雙方的狀況
女方(我):彰化,因為爺爺奶奶已經80多歲了,不會出遠門,
所以想要在家鄉辦文定,且親戚大多都在北部,辦在中部比較方便
男方:嘉義,家族事業(畜牧業),人手不足所以基本上沒有休假,閃希望盡量
可以花一天時間就好,不要浪費太多時間搞這些,原本閃爸叫我
們直接公證就好,把錢省下來去度蜜月,但是我媽堅持說要辦喜宴
問題一:我想把結訂婚宴訂在同一天,但是不同地方,
早上文定儀式(省略迎娶),中午訂婚宴(彰化),晚上再回嘉義宴客,
除了行程會太趕之外,有人嘗試過這樣嗎?
另外如果要在家迎娶的話,可以直接迎娶到中午宴客的餐廳就好了嗎?
畢竟不可能特地跑回嘉義,再跑回彰化宴客,然後再回嘉義
問題二:明年我犯太歲,閃跟我差3歲他也偏沖,所以明年可以結婚嗎?
閃媽跟我說只要立春前都可以辦
ps.現在的情況就是,只預計日子要訂在年底,但是閃媽還沒去給人家算日子,
然後男方這邊到底有沒有要辦,我也還不確定,
現在只能先把我能想得到的問題先提出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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