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版主 - 異國戀
By Eartha
at 2013-09-09T14:46
at 2013-09-09T14:4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isomtwolf (守得雲開見月明)》之銘言:
: 以下是我的政見,請支持者到lifenewboard板連署支持,謝謝!
: 1. 重新審理積案,依照舊板規給予合理的判決
: 來信請附上文章代碼並轉錄水桶通知,沒判決公告的屬於無效判決,
: 直接撤銷水桶
一堆舊板規不是已經被小組長明訂為違反站規的公告嗎??
您還要以哪條舊版規來管呢呢??
以舊版規來判定
PO文討論組務可是 違反板規的
: 2. 心情文與討論文
: 之後會將板上文類分兩類:
: 第一類為心情文 所有心情、閒聊、近況報導都算
: 第二類為討論文 具公眾性質的文章屬之,包括轉錄、新聞
: 第一類心情文的人身攻擊與挑釁騷擾的標準由當事人認定,檢舉即受
: 理。成案標準由板主看文章脈絡判定,但秉持的原則是:
: 後發言者應尊重發言在先的使用者,CCR交往經驗具有一定的私人性,
: 若原PO只是想分享心情,不需要受公眾審判。若是另開標題,但文章影
: 射性過強且無明顯公眾性質,一併視為對該文之回應。
: 第二類討論文的攻擊標準由板主認定
: 秉持的原則是:公眾性質文章之言論須受公評,因此討論文可就事論
: 事的批評
: 3. 禁止反串
: 若有查到發言與他板或本版過去發言記錄不合,有偽造CCR經驗嫌疑,
: 予以處分
版主可以以他板的發言記錄 來給予處罰嗎??
這不就是隔空水桶條款???
請注意這種條款在湖人版 玩過了 爭議很大
這條不就是歡迎來鬧版條款???
如果沒記錯的話 現任站長的裁定這是違反站規的
有關這方面的條文
小組長如果可以麻煩解釋一下
: 4. 積極尋求協助
: 若有糾眾鬧板情形,立即請該板板主、小組長與看板警察處理
:
看的出來 你根本對鬧板毫無對策
還沒上任就表示 我上任應該會有鬧版
馬上拜託小組長與看板警察多注意一下
: 5. 可合理討論並提供建議,但不能違反看板精神
: 「違反看板精神」係指發表或轉錄貶抑、嘲諷異國戀情與CCR族群的
: 文章
上面這一條不就是板皇條款
{違反看板精神 的判定}
不就一切以版主價值觀來認定
這條款當年在七六人版 版主玩得很大
記得版主也是馬上被站長拔除
視為不受歡迎之管版 ID
很高興ISO如此誠懇的表達他管版的看法
讓我們知道 RRN 精神永遠不死
--
“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能
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3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馬丁‧路德‧金的講話從阿拉巴馬州剔出去了。”
必須聽那些聽不下去的話,“這正是我們必須為自由支付的代價”。 斯蒂芬‧潘弗
--
: 以下是我的政見,請支持者到lifenewboard板連署支持,謝謝!
: 1. 重新審理積案,依照舊板規給予合理的判決
: 來信請附上文章代碼並轉錄水桶通知,沒判決公告的屬於無效判決,
: 直接撤銷水桶
一堆舊板規不是已經被小組長明訂為違反站規的公告嗎??
您還要以哪條舊版規來管呢呢??
以舊版規來判定
PO文討論組務可是 違反板規的
: 2. 心情文與討論文
: 之後會將板上文類分兩類:
: 第一類為心情文 所有心情、閒聊、近況報導都算
: 第二類為討論文 具公眾性質的文章屬之,包括轉錄、新聞
: 第一類心情文的人身攻擊與挑釁騷擾的標準由當事人認定,檢舉即受
: 理。成案標準由板主看文章脈絡判定,但秉持的原則是:
: 後發言者應尊重發言在先的使用者,CCR交往經驗具有一定的私人性,
: 若原PO只是想分享心情,不需要受公眾審判。若是另開標題,但文章影
: 射性過強且無明顯公眾性質,一併視為對該文之回應。
: 第二類討論文的攻擊標準由板主認定
: 秉持的原則是:公眾性質文章之言論須受公評,因此討論文可就事論
: 事的批評
: 3. 禁止反串
: 若有查到發言與他板或本版過去發言記錄不合,有偽造CCR經驗嫌疑,
: 予以處分
版主可以以他板的發言記錄 來給予處罰嗎??
這不就是隔空水桶條款???
請注意這種條款在湖人版 玩過了 爭議很大
這條不就是歡迎來鬧版條款???
如果沒記錯的話 現任站長的裁定這是違反站規的
有關這方面的條文
小組長如果可以麻煩解釋一下
: 4. 積極尋求協助
: 若有糾眾鬧板情形,立即請該板板主、小組長與看板警察處理
:
看的出來 你根本對鬧板毫無對策
還沒上任就表示 我上任應該會有鬧版
馬上拜託小組長與看板警察多注意一下
: 5. 可合理討論並提供建議,但不能違反看板精神
: 「違反看板精神」係指發表或轉錄貶抑、嘲諷異國戀情與CCR族群的
: 文章
上面這一條不就是板皇條款
{違反看板精神 的判定}
不就一切以版主價值觀來認定
這條款當年在七六人版 版主玩得很大
記得版主也是馬上被站長拔除
視為不受歡迎之管版 ID
很高興ISO如此誠懇的表達他管版的看法
讓我們知道 RRN 精神永遠不死
--
“自由言論就是自由言論,對於流行觀點和非流行觀點都是一樣的。我們不可能
一邊宣稱這是一個自由的國家,一邊又把言論劃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兩部分。
如果有一種檢查制度可以把3K黨從電視裡剔出去,那麼,同樣的制度也許早就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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