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諒不了對方,該不該離婚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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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原po不完整的陳述跟推文補充,再看看上方的標題……

其實不需要去想原不原諒的問題,
二個方向感完全不同的人何必強求對方走自已的路?
就離婚吧!

把他當成保母(請付費)
把他當成管家(請付費)
把他當成房東(如果你還是要住同一個屋簷下的話,當然…也請記得付費)

他也只能當你是雇主、當你是房客,
除了你該付給他的費用之外,你的錢一定就是你的錢,
管你愛買T牌、C牌名貴首飾,他都無權過問。

至於小孩,我爸還是我爸,我媽還是我媽,
誰說他們一定要是夫妻?
不要一天到晚打來打去、罵來罵去就好。
※ 編輯: tatami 來自: 118.160.67.51 (09/04 15:45)
pdx:可是我看到這個人還是一肚子火啊 09/04 15:46
windmill:跟我現在看文章的想法一樣 09/04 15:48
btfy:給一樓原po,所以板友的意思就是叫你離婚,不用看到這個人 你 09/04 15:49
btfy:就不會一肚子火。小孩子也不用生活在父母吵架打架的環境。但 09/04 15:50
ladyluck:怎麼辦,我覺得一樓原po的推文好有喜感.... 09/04 15:50
btfy:是孩子還是有父有母。 09/04 15:50
encina:上一篇不是已經跟大家說晚安了嗎(只有我把原po的話當真?!) 09/04 15:51
spock2230:一樓 外遇的人沒有資格對另一半發火 09/04 16:20
syl0602:一樓公主大人晚安 慢走不送 09/04 17:02
sashay:在美國是吧...你有錢又外遇,離婚要不要付上一筆贍養費? 09/04 22:05

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0-09-06
可是我看到這個人還是一肚子火啊
Gary avatarGary2010-09-07
跟我現在看文章的想法一樣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0-09-09
給一樓原po,所以板友的意思就是叫你離婚,不用看到這個人 你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9-11
就不會一肚子火。小孩子也不用生活在父母吵架打架的環境。但
是孩子還是有父有母。
Mary avatarMary2010-09-13
怎麼辦,我覺得一樓原po的推文好有喜感....
Faithe avatarFaithe2010-09-17
上一篇不是已經跟大家說晚安了嗎(只有我把原po的話當真?!)
Jacob avatarJacob2010-09-19
一樓 外遇的人沒有資格對另一半發火
Belly avatarBelly2010-09-24
一樓公主大人晚安 慢走不送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0-09-28
在美國是吧...你有錢又外遇,離婚要不要付上一筆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