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大陸人,他來台灣半年就吵架失蹤了後來我有去管區那邊報失蹤人口可是當年管區說失蹤證明會寄到我家但是我沒收到ㄝ我這幾天終於在移民署查到確定管區有幫我報失蹤已滿三年但是移民署要我先去訴請離婚,等法官發公文過去才能開證明給我我今天早上去法院寫狀紙跟寄送我有把握確定那男生一定不會出庭我們之間沒有小孩沒有財產問題請問我大約總共會開庭幾次?從現在開始到結束離婚訴訟判決我這種案子通常會是需要多久時間?還有法官會問我哪些問題?...Showmore
判決離婚已經遞送狀紙,離判決時間大約會多久?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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