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男方一直與之前外遇對象有聯繫,但又不肯簽字離婚,故我現在搬回娘家住.男方知道我現在住的地方,但也沒有任何要我回去的動作或意思!我每周都會去接小孩回娘家住1~2天.我與男方現在的狀況應該可以算分居吧?如果這樣分居狀況持續一年以上,"我"申請離婚成功的機會有少?若分居1年以上,"男方"能以"不履行同居義務"來申請離婚嗎?(做錯事的人是他!卻不認錯,不離婚!還想把離婚的錯,算在我身上!如果他能以"不履行同居義務"來申訴離婚,那我會提前有所準備.)以上3個問題,希望有專業人士能提供建議!...Showmore
分居會變成\”不履行同居義務\”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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