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前因為懷孕的關係,我結婚了,結婚後,丈夫從來沒給過我生活費,有時沒錢還要跟他"借",孩子生完因為沒錢,做完月子立刻投入工作,當然,丈夫依然沒給我生活費,後來因為婆媳觀念不合,我們吵了一架,他說要離婚,一氣之下我離開家了。離家後隔一個月,他將小女兒抱到我住的地方的管理室要我養,當下除了一罐奶粉,什麼也沒準備。分居至今已近一年,曾經答應我要離婚可以,要我把聘金還他,孩子他也不聞不問,也不給我大女兒的探視權,我深深覺得很惡劣,幾次要找他談,但是他始終避不見面,但我真的很想看大女兒,也很想離婚,至少可以申請單親補助。問了律師,他說這只能算是夫妻吵架不構成離婚理由,其實我也很清楚。但我實在是不曉得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他曾寄了張存證信函,說我不履行同居義務和遺棄,可是他也沒盡到一個做老公和父親的責任,想請問,有什麼比較好的建議可以幫助我呢?...Showmore
分居一年要如何訴請離婚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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