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之前和老公討論到公公如果以後生病需要照顧的問題。
老公是唯一的兒子,有兩個姊姊。
因為我目前是辭職在家顧小孩,一個小三,一個剛出生。
老公說如果以後公公生病需要照顧,
第一選項是請婆婆(公公再婚對象)幫忙顧,我們再給她錢。
如果婆婆不在了,或身體狀況也不好,就要叫我顧公公。
可是一來我本來就不想擔任這種照顧者的角色,
二來我跟公公的關係很差,壓根就不想顧他,
我就跟老公說,我可以出去工作賺錢幫忙付看護費,
但是我絕對不要顧我公公。
我老公就說,我出去工作每個月賺3萬多,
根本就不夠付保母費跟看護費。
如果我不顧,就要提出更好的方法。
我想了好久,公公名下有一塊地,
不如就賣掉來付看護費。
想請教大家,這個方法可行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給我建議嗎?
拜託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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