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不是完全排除「法定繼承人特留持份」的有效方法? - 感情
By Bennie
at 2013-11-12T00:00
at 2013-11-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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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於2013年5月1日亡。只有兩位法定繼承人,亦即他的兩個兒子某乙和某丙。某乙已婚,有一子,和一妻。某丙單身未婚。某丙因為在分遺產的過程中,和某乙不睦。同時,家中除了父親某甲於2013年5月1日因久病自然死亡之外,母親和另一個弟弟也都在同一年度猝死,死亡日期早於某甲;死因雖經法醫解剖驗屍,證實是自然死亡,但某丙心中仍存有懷疑。總之,某丙現在耽心會被兄嫂殺害,取得名下財產。所以想了以下一些方法來規避其目前唯一的法定繼承人某乙的特留持份。(1)寫遺囑這個方法,若缺乏有效之「某乙欲加害某丙」的證據,即使某丙在遺囑中清楚表示不將遺產留給某乙,而是要全數捐給某慈善機構,某乙還是可以主張其三分之一的「特留持份」。所以此方法不能滿足某丙目前的需求。(2)將財產交付信託某丙今天詢問了某銀行的理財顧問,理財顧問是告訴某丙說,此法除了要定期繳交信託管理費之外,也是無法完全排除某乙三分之一的「特留持份」。請問,理財專員說的是真的嗎?(某丙怕銀行的理財專員為了推銷自家產品,而未照實說出信託的優點。)(3)買保險(這是今天某銀行的理財專員給某丙的建議)理財專員告訴某丙,只有這種方法,才可以完全排除某乙三分之一的「特留持份」。某丙可以指定死亡後的保險受益人為某慈善機構(但不可以是無血緣或親屬關係的個人)。如此,就可以完全排除某乙三分之一的「特留持份」,滿足其「防範自身被兄嫂謀財害命」的需求了。請問,理財專員說的是真的嗎?運用此法,有沒有甚麼風險?譬如說,萬一保險公司倒了。本金全沒了。當然,今天某丙也跟理財專員討論到了實務上的執行問題。萬一某丙一直沒結婚,那麼,他死亡時,只有其法律上的親屬才可以拿到死亡證明。到時候,保險公司怎麼會知道某丙已經死亡,要將保險金給某丙指定的慈善機構呢?這點理財專員是說,只要某丙在該銀行裡還留有一點銀行存款,某丙的兄嫂自然就會拿某丙的死亡證明前來申請繼承這些銀行存款。屆時,銀行手上就會有某丙的死亡證明,那麼,理財專員也就可以代為通知該慈善機構了。同時,在訂定保險契約時,某丙也會被保險公司要求,將一份保險契約的影本,傳送給該慈善機構的總部,讓該慈善機構知道。若各位大大無法知道我所發問的每一個小項目的答案,沒關係。您只要將其中您知道的幾項告訴我即可。而某丙所要發問的重點是:如何才可以完全排除某乙三分之一的「特留持份」。這是重點。因為某丙現在耽心的是會被兄嫂殺害。謝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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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ndice
at 2013-11-15T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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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at 2013-11-12T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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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essica
at 2013-11-16T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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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們巨蟹男的作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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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11-0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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