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和單親補助的問題! - 感情
By John
at 2012-01-28T00:00
1.我爸媽已經離婚三個多月了然後我跟我媽搬出來原本的房子就我爸在住房貸也是他在付不過房子是我媽的名字之後有口頭上說等我成年會登記在我的名下。然後前陣子都很平靜可是這陣子我爸可能覺得我跟他越來越疏遠又可能因為我奶奶最近突然往生了讓他更情緒不穩所以這幾天他就不斷打電話或傳簡訊給我和我媽反覆的提起以前的事情還去查了我媽朋友的電話甚至還打給他罵他髒話!然後他又去查到了我們現在住在哪裡!請問這樣能申請保護令嗎?若可以那要怎麼申請?(我只是個17歲孩子我媽也對這種事不了解)2.據我了解我爸和我媽都擁有我的監護權只是我爸完全沒有負責我的生活費而他在最近的電話裡提到他也不想再跟我媽分擔我的學費了那請問這樣我能申請單親補助或低收入補助嗎??請幫我解答謝謝!我很需要你們的答案!!!
電話部份看你爸電話裡如何講若有語帶恐嚇,就犯了恐嚇罪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你爸若一直打電話,打到讓人受不了那就是犯了俗稱的騷擾罪通俗的騷擾罪其實就是刑法第304條的強制罪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在民法部份一直打電話騷擾別人是違背善良風俗的,被害人可合法舉證並依法請求賠償.依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ps:重點是,在法院時要向法官說明,對方的這種行為到底造成了你何種的損害,沒有損害哪來的賠償常見申請保護令的理由一、當被害人遭受暴力之急迫危險時,可申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二、當被害人遭受暴力,如有未達急迫危險情況,但確有安全上之現實考量時,可向法院申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三、當被害人遭受暴力,有必要聲請保護令時,可向法院申請通常保護令。所以目前你們的狀況可能申請不到保護令扶養子女部份父母離婚,與未成年子女有關的有監護權扶養費(權)及探視權以上最好在離婚前就協商清楚並寫入離婚協議書裡否則將來容易有問題產生民法第1084條: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請注意,這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民法第1116-2條: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婚姻法第21條:扶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如果你爸媽在扶養費方面若未有協議可向當地的鄉鎮區公所申請調解,調解成功是具法律效用若調解失敗可向法院提告,要求你爸負責他應負之扶養義務,直到你成年20歲為止.但若離婚時有協議,就依協議內容,該誰負責就該負責.因回答問題的文字有數字上限規定,以下簡要回答申請中低收入補助以台北市申請中低收入戶為例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符合以下條件者: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19,331元以下。ps:此19331元會依各縣市的生活水平而變化,請恰當地縣市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公所查詢.2.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註: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全家人口之範圍應包括: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不管你爸爸是否有拿扶養費給你媽只要你媽符合申請資格就可以申請中低收入戶可向當地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或鄉鎮市公所申請辦理單親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扶助項目有1.緊急生活扶助2.子女生活津貼3.兒童托育津貼4.傷病醫療補助5.家長及6-15歲兒童少年6.法律訴訟補助7.子女教育補助8.創業貸款補助(勞委會洽詢電話:0800-092-957)攜帶文件:1.戶口騰本2.身份證3.財產證明(到國稅局列印)4.離婚協議書(若遺失,可請社會局到戶政事務所調出來看,但審核時間會多拖幾天)請把下方的條例下載並詳閱之,只要符合規定即可辦理可向洽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科)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下載中低收入單親家庭福利項目一覽表下載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條文下載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服務對象1.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2.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應備文件1.申請書/通報表1份。2.申請人身分證或戶籍證明文件。3.申請事由相關證明(如死亡證明、失蹤證明、罹患重傷病證明、失業證明、其他原因致無法工作證明等)。各縣(市)辦理馬上關懷急難救助業務聯繫窗口一覽表下載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流程圖下載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下載社會公益團體協助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展業協會網址:http://www.twdc.org.tw/?page_id=53首頁:http://www.twdc.org.tw/TEL:(02)2620-6117地址:新北市淡水區中山北路一段35號2樓這邊有提供各項婦女單親幫助妳可打電話或寫mail聯絡她們尋求幫助補助只是短期救助長期來看還是要靠你媽固定的工作收入才能持久...
你跟你媽住,正常來說,你的監護權是在你媽身上,基本上若他是你父親,就法理上來說,他要負擔你的教養費,只負擔學費,只能說你媽太善良了。單親補助或低收入補助,可以去地方政府的社會局或社會課等相關單位詢問至於打電話亂罵人之人,可以告騷擾,若他有出言恐嚇,可以告他恐嚇罪,不過要記得錄音,唯有情節重大,也就是對你們造成傷害行為,才有機會申請保護令,否則光就他查到你們住的地方,是無法申請保護令。...
Related Posts
男女有了交往對象一定要發生性關係嗎現在給人的感覺是and#34;沒有發生性關係and#34;是件很怪的事and#34;如果要給and ...
因為想離婚又很猶豫生平第一次去算命,聽先說算的很準,果然人很多,要問的還沒問完,他匆匆的說我該告訴你的都�� ...
(1)★是在深夜的時候,在公園散步吧。。而且呢還是一前一後的前者牽後者的手所以總結:兩個大男人牽手是什麼�� ...
我的出生日期是國曆80年8月11日晚上8點10分後戊時現在有一個交往半年多的男友想請問他是不是我將來結婚的對象� ...
我是一個腹膜透析的患者,今年30好幾,雖然有穩定工作及正常的作息,而且外表也看不出來,但一般女性無法接受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