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我家兄弟姊妹共五人,父歿,母親超過65歲。弟弟領有重度殘障手冊,多年來都無法工作,靠其他人扶養。未申請過任何補助,醫院或社工人員皆未曾幫忙申請或告知訊息。這幾年來,因為不景氣,我們的負擔愈來愈重。和親友抱怨了一下,才知道或許可以申請補助。早在他發病前,我們和弟弟的感情就非常不好,除大哥外,全家皆受暴力對待,後來家裡有經濟危機,他怕受牽連,自己先搬了出去,成為獨立戶。幾年後他病發,看在父母面上,我們咬牙承受了所有的醫藥費、生活費和房租,開銷其實不小。如果能申請到一些補助,應該會大有幫助。現在的情況是:一、他是獨立戶,名下無財產、無存款,也無工作能力。重度殘障。這樣的話,他申請低收入戶較有利?還是申請殘障補助?還是兩者皆可?二、兄弟姊妹皆有工作、有收入,但不同戶籍。母親與哥哥同戶籍,去年報稅被哥哥列入扶養人節稅。如果此後哥哥不報列扶養,並讓母親遷入與弟弟同戶籍,母親可以申請低收入戶的老人補助嗎?三、以我弟弟的情況,最多共能申請到多少補助呢?打電話去問社會局,接電話的小姐很官腔,我們有點怕,想說還是自己儘量搞清楚再行動,免得又有所謂的「資訊偏差」問題了,拜託各位大大幫忙,感恩!
他可以同時申請低收入戶、殘障補助和老人補助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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