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義務都不盡,什麼權利都想要 - 婚姻

By Necoo
at 2010-11-17T13:50
at 2010-11-17T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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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原po和眾姊妹跟爸爸說清楚
要是爸爸還有一個棲身之處(目前住的房子),
那麼姊妹們每月還會分攤菲傭的費用
若爸爸自己把房子過戶給弟弟,那麼菲傭就不請了
姊妹們每個人月出三千來孝敬老爸就好,其他不論之後是否被弟弟趕出來
那都不關妳們的事,因為那都是老爸自己的決定
自己想不開要吃苦,那就咬著牙挺下去吧
前面有網友說:是因為老爸爸還有你們這些女兒「靠勢」,
所以才還有把房子留給不肖兒子的念頭,我覺得非常中肯
若是你們女兒對老爸的態度跟弟弟一樣,相信老爸爸一定會護房子護的緊緊的
不過要妳們這樣對待父親是不可能的,而且也很不孝
所以建議妳們在孝順爸爸之餘,也應該堅定的讓爸爸知道妳們的底線在哪
不能讓爸爸有一種:就算最後房子給了弟弟,也被趕出來,他都有妳們姊妹的照顧
否則爸爸一直沒有危機意識,最遭的狀況就有可能出現:房子沒了,也真的被趕出來!
也許妳們姊妹會心疼爸爸聽到妳們這樣說的反應,
但我要說,有時一件事要處理到大家都滿意是不可能的,若一定得要有所犧牲的話
就看妳們是要犧牲爸爸的心情(對女兒失望,認為女兒做不到在任何情況下都對他
不離不棄),或著就是妳們姊妹犧牲些,反正爸爸的心態不改,那房子過給弟弟
是遲早的,到時提前發生了妳們就當作該來的總會來,咬著牙繼續照顧老爸囉,
頂多就多一筆租金費用,也許更久之後還有一些醫療費用,大概就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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