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提親時,其實以為都談好,但開始準備後,才發現有出入...
首先,討論訂婚當天文定時我需要帶去的十二禮,
香、燭、炮、牲禮、煙、聘金、金飾、茶米、香菇、甜冬瓜、冰糖、喜餅
以上是雙方家長當天討論出來的東西。
以為這樣就是十二禮了。
結果香、燭、炮是否只能算一禮?
聘金、金飾是否只能算一禮?
而喜餅我一直以為是訂婚當天準備要給女方親友的西式餅,結果也不是
應該是要另外準備的大餅? 數量則看女方要求要多少個?
所以剛剛上網查一下比較常看到的十二禮是
大餅:即漢餅。
盒仔餅:即禮餅。
米香餅。
禮香、禮燭、禮炮。
米、糖仔路(萬字糖、八角糖)、福圓(龍眼乾)。
聘金、金器首飾。
四色糖。
豬(全豬、半豬或豬腿)。
麵線。
酒。
閹雞、鴨母。
其他:如禮品、罐頭、喜花.....等。
假如跟之前提親討論出來的物品綜合,是否可變為以下的東西。
大餅:即漢餅。
盒仔餅:即禮餅。
米香餅。
禮香、禮燭、禮炮。
茶米。
聘金、金器首飾。
四色糖。
牲禮。
香菇。
煙。
甜冬瓜。
冰糖。
以上為十二禮,而大餅是自行購買,盒仔餅可同給女方當天送親友的餅中一起訂數量,
先行取回,待當天我帶去女方家這樣?
麻煩大家解答~感謝,之後應該會常上來問問題,到時再麻煩大家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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