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代替物』是什麼意思?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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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
關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訴訟,其標的金額或價額在新台幣十萬元以下者,適用本章所定之小額程序。
可不可以舉例說明一下,哪些東西是「其他代替物』?
越詳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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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avatarSandy2006-07-25
厚!真是問題粉多的小孩!考慮一下要不要去選修法律係的課程!1.替代物指的是---具有相同數量、種類、品質、功能、或性質的物品!因當事人不特別注重,故具有替換性!例如:甲向乙購買---特級蓬萊米10公斤包裝一包此時因為乙並未特別要求指定是哪一包(沒有人會這麼無聊),因此甲只要拿任何一包特級蓬萊米10公斤包裝一包,交給乙都OK!這根欠債還錢一樣,當事人並不在意你還的錢,是不是原來借給他的那幾張號碼,或是借500元鈔,用100元5張償還!因為對他們而言,錢具有可替代性(500元1張,跟100元5張有同樣價值)!這種債務--屬於種類之債!債務人只需給付具有相同數量、種類、品質、功能、或性質的物品即可!2.相反的就是非替代物、不可替代物----無法以其他物品代替當事人因感情、或其他因素,特重「一定條件」如甲向乙購買---特級蓬萊米10公斤包裝一包,並說我只要包裝號碼AX-100號這一包(或在上面做記號,只要有記號這一包),其他不要!此時因當事人特別要求,甲不能用其他米代替包裝號碼AX-100號這一包米(或在上面做記號,只要有記號這一包),全世界也只有這一包有被他做記號,因此無法以其他代替!這是不可替代物!如我跟你買,你現在正在開的車牌是,ATT-9876號碼這部冠美麗,全世界當然只有這一輛!故無法替代!你不能給我其他冠美麗!
2006-07-24 08:39:03 補充:
我只是舉例而以!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6-07-21
jhering 大大,好像不會有車牌是ATT-9876的冠美麗!汽車只有二個英文字母,機車只有三個數字。自始客觀不能,契約無效耶!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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