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取消退定金試算
婚宴取消的退款比例不是只看「還剩幾天」:簽約得越早,退款級距的門檻也越遠。填入總價、定金、簽約日、餐會日與通知日,就能看到落在哪一組、可以要求退多少,以及定金有沒有超過總價 20% 的上限。
婚宴取消退定金試算
元
桌數 × 每桌價格(含服務費)
元
請輸入定金與三個日期;取消通知不能早於簽約日。
依衛生福利部「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0 年 4 月 13 日公告)第 7、10~12、15 點。退還比例先看簽約日距餐會日(180 天以上、90~179、30~89、29 天以內四組),再看取消通知到達日距餐會日;天數以日曆天計算,金額四捨五入到元。適用婚、喪、喜、慶等餐會的訂席與外燴,不適用臨時起意且未指定餐點的訂位。
使用方式
- 填預定總價金(桌數 × 每桌價格,含服務費)與已付定金。
- 填簽約日、餐會日,以及取消通知到達餐廳的日期。
- 看可要求退還的金額;若因本人或二親等內親屬重大傷病、過世等事由取消,可以改要求改期或依第 10 點第 2 項解約。
計算方式與說明
- 衛生福利部「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行政院 110-02-23 核定,衛福部 110-04-13 公告訂定)前言:適用消費者為婚、喪、喜、慶或其他活動舉行的餐會;附件一:未提供客製化餐點的訂席、僅提供開水的會議不適用。
- 第 7 點:除雙方約定不收定金外,所收定金不得逾預定總價金 20%。第 2 點: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 3 日。
- 第 10 點第 1 項:依訂約日距餐會日分四組。180 日以上:通知於 180 日以上到達退 90%、120~179 日 75%、60~119 日 50%、15~59 日 25%、14 日內得不退。90~179 日:135 日以上 90%、90~134 日 75%、45~89 日 50%、15~44 日 25%、14 日內得不退。30~89 日:60 日以上 90%、30~59 日 75%、10~29 日 50%、9 日內得不退。29 日以內:20 日以上 90%、10~19 日 50%、9 日內得不退。各組 90% 級距,業者保留的定金超過 1 萬元的部分仍應返還。
- 第 10 點第 2、3 項:本人或二親等內親屬突發重大傷病或身故,或有其他正當具體事由,得解除契約,業者得以退還已付定金 100% 代替上述基準;第 15 點:同樣情形得請求變更契約,業者除有正當事由外不得拒絕,定金移作變更後契約之用。
- 第 11 點:可歸責於業者致不能履行,消費者得解除契約並請求加倍返還定金;第 12 點:天災、戰亂、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任一方得解除契約,業者應無息返還定金。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7 條,契約條款違反應記載事項者無效、未記載者仍構成契約內容。本工具天數以日曆天計算,金額四捨五入到元。
常見問題
婚宴半年前訂,三個月前取消,定金能退多少?
簽約時距餐會 180 天以上屬第一組,取消通知在餐會前 60~119 天到達,可要求退還已付定金 50%。例如定金 6 萬元,退 3 萬元。
餐廳收了總價 3 成當定金,可以嗎?
不行。第 7 點規定定金不得超過預定總價金 20%。總價 30 萬元的婚宴,定金最多 6 萬元;違反應記載事項的條款依消保法第 17 條無效。
家人突然過世,婚宴要延期,定金會被沒收嗎?
第 10 點第 2 項與第 15 點:本人或二親等內親屬突發重大傷病或身故等正當事由,可以解除契約或要求改期;要求改期時,業者除有正當事由外不得拒絕,已付定金移作新日期的定金。
最後更新:2026-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