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買房子登記(補充) - 婚姻
By Zenobia
at 2011-01-30T18:20
at 2011-01-30T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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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可能會很多 你這邊有幾個點要分開看
※ 引述《wbnfr (wbnfr)》之銘言:
: 在此提供更多我們兩個經濟上的背景。
: 原PO在台中工作,平常住台中自己買的房子。
: 男友在新竹工作,一個禮拜有四天住在新竹。
: 原PO薪水六萬,男友薪水十萬。雙方工作皆穩定。
: 原PO薪水除了房貸以外,就沒有要支出的了。
這是你們目前表面上的情況
以長輩的看法來說
你們兩收入很好呀(男方其實單他一個就很夠)
要結婚了 應該要買房子呀
: 男友薪水十萬,但是他在認識我之前因玩股票,輸光積蓄外還負債100萬
: 每月攤還約7萬,還有15期。
理財方式有問題,融資融券玩太兇,
或是該逃時還想賭一下,搞到斷頭才這樣
: 一廂情願硬要買房子的部分用意也是在希望婚後至少我能夠知道他有一部份的錢
: 是花在我們的家庭,讓他有點責任。
這是一般論及婚嫁女生,對於月光族男友,通常是會要求買房,逼他存錢
但是你的男友情況,現在每月償債就佔他可支配所得的2/3
一般都是建議,房貸本利每月償還金額最好是佔可支配所得的1/3
買房存錢論不適用於他 難聽話,那個銀行肯給他過房貸
你要當人呆( 保人XD ) 也不見得會過
現在他就死要面子 為了跟他妹妹借的20萬
房子登記在他名下 你要是順了他的意
甚至日後房貸都你出,何必這樣苦命
好啦,先別說日後分手那種恐嚇話
光這要還的一百萬,萬一他欠了幾期"忘了"還
債權人就可以查封房子拍賣
(不可能用扣薪的,法院的強制執行扣薪只能扣薪水1/3,比現在他還的比例還低)
等你證明頭款幾乎是你出的,房貸你是繳的
打完官司可能也也只能拿到一張支付命令
因為房子可能早拍定了
何況他的理財方式可能很有問題
幸好沒人告訴他風險更大的方式
買房,增貸一百萬,把原債先清償
你們別看屋去碰到這樣orz的代銷或房仲
只會把他財務的坑挖更大
請等他把現有債務清償完再考慮"建議"他購屋 XD
若你沒房子,我會建議你就整個自己買一間,
頭款房貸自己來,登記你的名字,愛住不住隨他
對外跟長輩說是他買的 反正長輩不會無聊到去查登記誰的
還可以騙更大說是他疼你 登記給你
你已經有一間房子了,沒必要為了"愛","男人的面子"
沒事多背一間房子的房貸
收入高,理財有問題的對象...
死要面子還真是麻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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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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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No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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