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只有登記結婚卻沒有宴客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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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在約90年時因母親過世,在百日內完成結婚儀式(應該是出殯時的宴客吧!)但他們卻沒有去戶政登記結婚,後來不知為了什麼原因而分手。我因為有過一段婚姻帶著一個孩子,在96年初時先生告訴我如果懷孕了就會結婚,但在96年的9月發現懷孕了,爾後,在97年1月時我要求要公證結婚,但他卻嫌麻煩卻沒有公證結婚,只有拿結婚證書到戶政去登記結婚,98年又產下一名男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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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1-01-16
97.05.23以後是適用婚姻新法,也就是登記婚,但是新法並不溯及以往,所以你是適用舊法,你婚姻的有效條件是兩人以上證人&公開儀式,所以你在97.01月只有登記,這並不符合舊法有效婚姻條件,如果訴請婚姻無效,判決成立可能性會很大。96.05.23只是公告,正式實施是於公告後一年,所以婚姻新法上路是97.05.23(含當日)。2011-01-1811:46:45補充:先生在約90年時因母親過世,百日
Ula avatarUla2011-01-15
(只有拿結婚證書到戶政去登記結婚)這句是關鍵喔~結婚證書一定會有兩個證人~才能到戶政登記~96年以早採登記制了(不用宴客)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1-17
在百日內完成結婚儀式(應該是出殯時的宴客吧!)只要有人願意出來證明當時的宴客狀況包括結婚就生效了。看了你這樣的狀況跟我當時是一樣的在百日之內結婚〈出殯的當天〉所以還是有很多人可以證明。所謂的公開宴客達其人以上就算數了。你的情況還真是複雜所以我勸你回歸自己的自由吧!2011-01-1511:27:55補充:七人以上就具公開宴客之標準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1-01-17
這個傢伙顯然想要一箭雙鵰!你得要把他的財產弄到手後才帶小孩子走人!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1-16
當時有沒有左右鄰居在場看妳們戴戒子有兩個人就算公開儀式他和前妻藕斷絲連可以到警察局告他前妻妨礙家庭
Necoo avatarNecoo2011-01-14
現在結婚採登記主義所以你的婚姻有效啊你千萬不要笨千萬不要搶小孩統統丟給他照顧讓他煩死妳只需要帶走前夫的小孩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