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觀察勒戒的問題...急.......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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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肚子裡孩子的爸在上星期進去觀察勒戒了到今天為止已經是9天了現在已經懷孕8個月了因為我們本來就計畫好孩子生下來明年在結婚所以沒有公證但他現在進去觀察勒戒了(初犯)我卻不能以夫妻名義去看他...請問還有其他辦法嗎??????他進去雲林第二監.......請問這個會多久才會出來????有什麼辦法我可以進去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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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 avatarKyle2010-06-26
小姐,妳現在要先照顧好自己和肚子裏的小孩,我相信孩子的父親,此刻是很牽掛想念妳們的!勒戒依規定是不得逾二個月,北部這裏若觀察勒戒成功,大概是在38天到45天左右就釋放了,那不一定,要看承辦的檢察官之行政效率而定,反正妳就再耐心的等候個四、五十天吧!而勒戒依規定只限父母、子女、配偶為接見對象(如果沒有改的話,這是前矯正司長黃徵男所擬定的,他號稱為「煙毒專家」…),這樣子的確會造成部分沒有上述親屬的受觀察勒戒處分人相當相當的困擾不便,而且勒戒還要自己繳錢,管的超級嚴,吃的又很爛,雪特!!若妳真的很想去探望孩子的父親,那你現在有三個方法:第一,就是馬上去辦理結婚,不過這個要申請,然後再排定時間,大概是緩不濟急。第二,你可以和他的父母一起去接見,他父母就看他,而妳另外登記接見一位同在雲二監執行的受刑人,同時登記接見,這樣子你們就會坐在相鄰處,也就可以見到面了,若要說話,要看時機,偷換位子。第三,你若有認識雲林地區之地方機關的長官的話,去拜託他們幫你辦理「特別接見」,這樣子就沒有限制接見之對象了,像是分局長、鄉長、縣長什麼的,都有辦法。如果沒認識的話也沒關係,你就去監獄所在地,那個地區的民意代表,跟他們說你已懷胎八個多月了,有急事必須當面和你的未婚夫會晤,但礙於勒戒接見對象之限制,拜託他們幫妳辦理特別接見一下。放心!這對他們只是舉手之勞,他們一定會幫忙的,再說,民意代表不就是要為民服務嗎?去立委的服務處請他們幫忙也可以,立委比地方的民意代表更管用!祝妳如願看到你的未婚夫!出來後要好好鼓勵他改過,做一位好先生、好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