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 -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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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老公不管碰到什麼事情,就是喊著要離婚,
要我滾回娘家,嘲諷著我薪水很低,跟廢物一樣,
然後很喜歡嘲笑我的身材...
替我取一些肥油綽號為樂...
在一起10年,之後結婚5年多...他陪我走了半個人生...
一開始他嘲諷或罵我的時候我會回嘴,
明白的告訴他這些言詞對我造成傷害...
後來小孩越來越大越知道父母在吵架的時候,
我反而越來越沉默,希望少一點爭吵...
結果反而是讓老公罵得更盡興...對我來說就像是精神虐待,
每天都活在負面的言詞之中...
過得沒有自信,灰暗而痛苦...
一直忍讓的結果就是老公態度奇差無比...
既然他不珍惜,這麼愛喊離婚...
幾經思慮後還是把離婚協議寫一寫,不想再忍耐了...

還請版友幫我看看這樣的草稿是否OK?
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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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財產之處理:
1:男方所有坐落於00市00區00號之房地歸男方所有。該房地之銀行貸
款本金 萬元及其利息等均由男方負擔。

2:男方同意自 年 月起按每月10日,每期給付女方生活費 千/萬元整,
至女方再婚為止;男方應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銀行**分行,帳號:*****
,戶名為***之帳戶;若一期不付,應加計懲罰性利息百分之10。

四、特約條件:
1:雙方所生之子***(男,**年**月**日生,身份證字號:*****)由 方監護。
(若為女方,男方同意按月支付女方扶養子女所需費用每月新台幣(下同) 萬元整,
至子女成年時(即**年**月**日)為止 (共計
萬元整)。自 年 月起,男方應於每月10日前將款項匯入女方指定之***
*銀行**分行,帳號:*****,戶名為***之帳戶;若一期不付,應加計懲
罰性利息百分之10。)

2:男/女方得依下列方式與子女會面交往 (探視之約定):
(1)男/女得於每週六日及國定假日、公司請/休假之時,
提前2日通知,可至男/女方住處
或雙方約訂之場所與子女會面交往,並得接子女外出,在約定時間送回男/女方住處。
(2)逢寒、暑假期間(依學校公布之期間為準),自學校假期開始之日起至第30日止{共計30
天},男/女得於該期間內將子女得接回男/女方住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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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5-06-02
他願意給妳財產嗎?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6-07
對你這種態度的男人,我想妳也不用太期待離婚後會給你多
少贍養費了
Joe avatarJoe2015-06-10
最差只能自己無條件離婚了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5-06-12
我也不覺得你可以拿到太多經濟援助..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6-17
當妳覺得別人嘲笑自己薪水低時 妳那條不覺得會被打臉嗎
Ida avatarIda2015-06-17
妳可以做的 是拿回對房子的付出 而不是支助妳到再婚
Isla avatarIsla2015-06-18
為什麼他要給妳錢直到妳再婚,沒有他(的錢)妳活不下去???
到頭來還是得仰人鼻息過日子...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6-20
我的經驗:大人的贍養費通常都得不到,除非已經60歲以上無謀
生能力,且錯很明顯是對方才能爭取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6-22
反倒是對孩子的撫養費,不管以後看不看孩子,只要是親生骨肉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06-23
他想不付都不行!! (這是孩子的權利!)
Emily avatarEmily2015-06-28
所以千萬不要放棄! (我的是一個月1萬至20歲,一期未付視同
Gary avatarGary2015-06-30
全部到齊(白話文:敢一期不付,就準備一次繳200多萬給我吧~)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07-05
妳說的懲罰性罰款,一個月一個月弄,搞死自己而已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7-06
妳帶著孩子又要工作,他閒閒跟妳玩咧~ 請三思~ 加油加油!!
Lauren avatarLauren2015-07-11
同意原po的回應~~真的,小孩的扶養費要爭取,但自身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7-13
贍養費,真的就不要想了。祝福妳。
Emma avatarEmma2015-07-16
我離婚是扶養費贍養費都沒有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7-16
我只求孩子...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7-17
要有最壞的打算
Joe avatarJoe2015-07-18
要爭取房子的意思不是要那個房子的本身,而是要你對房子的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7-19
付出,可以是持分,也可以是金錢,這是法律明定的剩餘財產
分配請求權。依你的狀況如果走訴訟法律上要不到贍養費,只
能要剩餘財產分配和孩子的扶養費,誠心建議你如果下決心要
Enid avatarEnid2015-07-19
離婚,花點錢找律師諮詢一小時吧,不要為了省那一小時的錢
到最後胡亂寫寫隨便簽,最後什麼保障都沒得到..
Zanna avatarZanna2015-07-22
加油!!
Oscar avatarOscar2015-07-24
男方不搶監護權嗎?判給同性別的比例比較高,男方願意
離才能分配財產吧,總覺得如果你要爭產,他應該不會簽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7-26
建議你先錄音取得辱罵你的證據,再到警局申請保護令(言
語傷害可以申請喔)。將來如果真的走到要離婚這一步派的
上用場,爭小孩監護權也用的到。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07-29
另外,小孩多大?一歲以下易判給媽(因為母奶);ㄧ歲以
上會評估雙方經濟和能力,還有孩子意願也會影響到判決。
所以如果你真要爭監護權,你必須先蒐集他不適任的證據才
能盡量爭取。
Megan avatarMegan2015-07-31
贍養費 是要對方有錯在先 暴力外遇那種才比較容易有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5-08-04
雙方簽字 代表同意 這樣只有小孩的生活費 共同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