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說我家大概的情況我媽是公務人員我爸爸是公務人員退休了我爸爸小時候常常對我們拳腳相向小時候還打斷我媽肋骨但是他從不承認平常的生活費也都是我媽在給我們(我家有我一個姐姐一個哥哥)我爸卻說每次都是他出兩個人的份可是基本上因為我媽屬於比較早觀念就忍氣吞聲所以根本沒有留下證據證明能證明的剩下我們姐弟三人的一張嘴現在我媽忍受不住了我媽決定要跟他離婚Q1:請問我媽要跟他離婚能依據的法條 如果現階段是因為常吵架而訴請離婚可行嗎?就算以前有家暴,可是都過一斷時間 也就是好幾年了 那還能靠那些訴請離婚嗎?若真上了法院後 我們姐弟如果也說有家暴 但是他卻說沒有 而我們也沒證據 告的成嗎?Q2:我媽在結婚時有一筆自己的存款 但是結婚後我爸說那是我外公給他的錢(好像說是嫁妝) 結果那筆錢後來拿去蓋家裡了但是登記在我爸名下 如果我媽要求離婚 要的回來嗎?現行法律規定婚前的財產屬個人 婚後的視是否兩人所共同買的但真正一要分財產時 要怎麼證明 比如說沙發誰的 電視誰的實務會怎麼判 Q3:因為所有的不動產都登記在我爸的名下 我爸常常說土地房子都他的 你給我滾出去 我哥就被他踢出家裡了現在我們三兄弟都二十幾了 但在二十歲以前他根本沒出到生活費也根本沒養我們 我媽要跟他離婚時 我們可以要扶養費嗎?Q4:因為不動產都登記在我爸名下 我媽現在打算跟他離婚我媽該怎樣做才能拿到不動產? 小弟原本也念法律 中途不支退出法律系 所學不精現在最需要的不是法律原理 而是實務該如何做請各位懂的人幫忙 我相信很多家庭還是有這種情況有人有好辦法嗎 謝謝各位幫忙
關於離婚和分財產問題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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