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財產繼承權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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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於9/22突然過逝,由於事前並未留下任何遺書或遺言,因此,目前發生了一些有關繼承方面的問題。父親"再婚"的對象,於八十七年時,帶著"前夫的孩子"離家出走,目前不知去向。父親於90年時有向轄區警局報人口失蹤。而他們結婚當時,父親不知為何,竟將原來"非婚生子女",報為自己的"親骨肉",因此,再婚對象的女兒,在戶籍上變成父親之"次女"。但,事實上,父親有"兩名"親生女兒想請教:1.是否可就再婚對象已離家出走多時為由,向法院,或有其他法條,可要求對方放棄財產繼承權?2.若無法以離家出走為由,是否有其他方式可讓對方自動放棄繼承權?3.因父親將再婚帶來之女兒,報為次女,那原來的次女,是否同樣在法律上具繼承權?4.而非婚生子女,是否因已報為自己之親生女兒,同樣具有法定承繼權?5.是否能就,其為非親生之女兒為由,讓其放棄繼承權?...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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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vatarJohn2006-09-28
想問一下你所說的非婚生子女是結婚時懷孕?還是已出生報才結婚報戶籍的呢?正式回答你的問題1.你所說的報失蹤人口已超過三年,你父親應該有向法院申請離婚吧,基本上它應該是不能繼承的(若有異議可經由親屬會議否決其既成正當性)2.同上條所言~~親屬會議可以質疑其身分之正當性3.看不懂~~有兩個次女嗎?我想應該是吧(只不過一個是親生一個是領養的),所以說有繼承的權利4.若有領養則有繼承的權利5.這又牽扯到親屬會議的關係了,問題在於親屬會議成員能否接受其養女身分(例如住在家庭裡生活、教育......等),又或者說其根本只是入戶籍而已,沒養育的關係存在,所以我無法正確的回答你這個問題,或是具有養女之身分,則有繼承權,除非他自己放棄2006-10-0321:50:47補充:你父親有辦理領養的動作~~在法律上是有繼承的權利但是你的後母~~是可以利用家屬會議~~將他排除在繼承人上面畢竟已多年未履行同居義務~~沒有撫養及教養子女所以家屬會議是有權利不讓他得到遺產的...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