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家庭法律的一些問題急~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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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好先敘述一下狀況我15歲有16歲的哥哥14歲的妹妹我爸媽在去年暑假離婚的我媽以常跟爸吵架爸會打他來要求離婚但事實是媽在還沒離婚的前半年就有外遇這個外遇對象是我爸的朋友我爸在離婚後幾個月才知道這件事情他們兩人也承認有此事我爸手上有我媽寫他們在我爸跟我媽還沒離婚前的交往過程但這張紙只有我媽簽名外遇對象沒簽還有另外一張是外遇對象寫他願意為.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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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avatarJessica2009-08-25
知情的六個月內還能告,但必須舉證知情期間有多長吧?不過這有啥意義嗎?都已離婚了!父親吞不下這口氣嗎?告也是該父親告,不過父親打人在先,以母親有外遇來否定離婚無效,應該比較沒有用吧!除非你們能證明是母親跟外遇對象搞鬼設計你父親打人,陷害他達成離婚目的一般無協議孩子歸誰的話!通常是歸父親你們可以要求跟著母親或父親,或要求母親一樣要撫養��
George avatarGeorge2009-08-24
你的問題...基本上你的父母已經離婚,所以男婚女嫁各不相關了。妳媽搞了有老婆的男人,所以現在只有那個男人的老婆可以告妳媽之外,其它人都沒有資格了。小孩當然有權益找媽媽,雖然離婚了,但還是你的媽媽。當初沒有問你們要選誰,我想你們的監護權應該是判給了爸爸,如果媽媽有外遇,你們也不適合跟著媽媽,這樣對你們不好。目前你們只能報失蹤和等待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