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推動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同時
: 我想需要考量的是
: 同志本身想要的究竟是「法律上哪方面的保障」
: 單一伴侶?收養子女?財產繼承?同居義務?
: 還是只是單純地想要「社會認同」?
身為一個女同志,我只回答這個部分
異性戀所享有的一切我都想要享有
結婚應該要是個人選項而不是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
下面的推文ID長得好像,容我整理一下順序
好像沒想過這個問題,目前沒女友:P
我個人是支持各自搞定自己的父母,只處理自己的小家庭
同志也是人啊XD 是人就也會有媽寶、爸寶的問題..:P
我想等到同志婚姻合法化的那一天
板上一定也有會 [求助] 爸媽不喜歡我女友怎麼辦
這樣的文章出現的
是,我也認為法律跟社會習俗是兩回事
先立法再來擔心之後的"習俗"問題吧
當年祁家威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向大法官申請釋憲
大法官以他未具理由不符聲請要件,直接不受理其釋憲申請
→ drama:就是因為這樣,他們怎麼可能贊同這種造成更多阻力的法律呢 06/15 15:23
如果異性婚姻也存在這樣的問題,我不認為這是個不支持同性婚姻的好理由
婚姻是唯一讓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在法律上有關係的方法
為什麼我們需要合法關係?
伴侶發生意外時自己不會是第一個被通知的,因為在法律上我們是"陌生人"
手術同意書我們也沒有簽的資格,因為在法律上我們是"陌生人"
保險理賠我們也一樣拿不到,因為在法律上"陌生人"無權取得死亡證明書
遺產也是留給法定配偶,不是留給我們這樣的"陌生人"
甚至,我們連伴侶過世了都沒辦法主持喪禮,更慘的是連喪禮都被阻止出席
儘管在生前我們是彼此最重要的人
可是異性戀婚姻裡那些理所當然的權益我們一項都享受不到
成長過程裡無數次我聽見周圍的人說著"同志不會有未來,你們在一起不會有結果"
同志不會有未來是因為這社會的歧視與狹隘讓我們無法獲得同等的保障
不是因為我們本身沒有未來
同志就跟這社會大多數的人一樣認真過好每一天,但應有的權益和保障卻被剝奪了。
要說為什麼同志需要合法關係,這就是我的回答
==============
我個人沒有想過留下後代
女同志不是不能生,而是沒有保障
異性戀婚姻如果一方過世了,另一方有撫養權
如果今天我有孩子,但是自己出了意外
誰來養我的孩子?
法官不可能把親權判給我的女友啊!
這種情況下誰敢生啊= =
立法保障是需要的
不然萬一說好了一起養孩子,結果另一半跑了怎麼辦= =
在現行法律不保障的情況下
我聽到的辦法是
先決定好誰負責受孕 ,假設是A好了
利用人工生殖的方式將伴侶B的受精卵殖入A體內
經由分娩的事實讓A在法律上是母親
但孩子實際上帶有B的DNA,以後獲得親權的可能性比較高
喔,順帶一提
在台灣只允許異性戀夫妻做人工受孕喔
GAY的話....
我目前還沒有聽過相關解法
不要問我為什麼同志不去領養就好了
除非都規定異性戀也不准進行人工受孕
否則這就是歧視
也不要跟我說同性戀不適合領養小孩
孤兒院那些孩子都不是同性戀造成的吧!
丟棄孩子的異性戀來指責同性戀不會養小孩,我都不曉得誰的罪孽比較深重了
"同性戀養出來的孩子會被歧視"
該譴責的是這個會歧視的社會
"同性戀養出來的孩子會性向錯亂"
我到現在還是覺得性向要被影響是很難的
不然我怎麼活到現在都還是個死同性戀????
明明我每天都接觸到異性戀同學、異性戀路人、異性戀廣告、異性戀電影啊!
以上,部分跟婚姻板無關
不過這幾天的推文讓我看的有點無力
但是不跳出來講點話好像也不行,萬一大家都被誤導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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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需要考量的是
: 同志本身想要的究竟是「法律上哪方面的保障」
: 單一伴侶?收養子女?財產繼承?同居義務?
: 還是只是單純地想要「社會認同」?
身為一個女同志,我只回答這個部分
異性戀所享有的一切我都想要享有
結婚應該要是個人選項而不是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
下面的推文ID長得好像,容我整理一下順序
推 seay:講到婚姻的責任與義務,我覺得華人的很複雜啊,同志結婚後, 06/15 14:42
→ seay:請問誰要當「媳婦」?別忘了我婆婆的名言:你既然嫁過來了,06/15 14:43
→ seay:等你爸媽死了再回家就可以了。06/15 14:43
好像沒想過這個問題,目前沒女友:P
我個人是支持各自搞定自己的父母,只處理自己的小家庭
同志也是人啊XD 是人就也會有媽寶、爸寶的問題..:P
我想等到同志婚姻合法化的那一天
板上一定也有會 [求助] 爸媽不喜歡我女友怎麼辦
這樣的文章出現的
→ seay:我覺得,在台灣的環境,同志婚是否要完全等同於異性婚? 06/15 15:06
推 ladyluck:我覺得法律是一回事,社會習俗是另一回事 06/15 15:08
是,我也認為法律跟社會習俗是兩回事
先立法再來擔心之後的"習俗"問題吧
→ Liat:"同志"不是只有一個人,而是一群人,光是同樣媳婦身份,每個 06/15 15:09
→ cchris:同性結婚證書就算認證蓋章也無法回台灣登記,因為不合法律 06/15 15:09
→ ladyluck:其實像樓上推文講的婆媳等都比較屬於社會習俗,法律上可 06/15 15:09
→ Liat:當媳婦想要的都不一樣了,同志們想要的一定也不是每人都相同 06/15 15:09
→ ladyluck:沒規定婆媳一定要怎樣相處啊XDDDDD 06/15 15:10
→ jill987:那就他們自己想吧,不然我們怎麼想破頭也想不出來 06/15 15:11
→ ladyluck:我倒覺得應該要先有可以選擇這些項目的權利,再來談要 06/15 15:12
→ ladyluck:哪些東西。這就像是你去餐廳吃飯,你想吃龍蝦,還得要先 06/15 15:13
推 divina:這樣我覺得應該要請求解釋,不然如果外籍同志配偶要一起回 06/15 15:14
→ ladyluck:能進得了餐廳找得到空位才行啊 06/15 15:14
→ divina:台就無法取得居留跟身分證嚕。(我個人是很贊同合法化低) 06/15 15:16
推 divina:其實基督教文化下比較會有那種合不合法的困擾跟衝突才對, 06/15 15:19
→ divina:不知道為啥我們要拖這麼久都不立法,我自己對周遭的感覺是 06/15 15:20
→ divina:反對的似乎沒有那麼多才是,這樣顯然就是立法怠惰~06/15 15:21
當年祁家威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向大法官申請釋憲
大法官以他未具理由不符聲請要件,直接不受理其釋憲申請
→ drama:中華文化傳宗接代的衝突沒比基督教文化小啊....XD 06/15 15:20
→ divina:哎呀~只是要傳宗接代的話,有的是辦法啦~婆婆媽媽們什麼 06/15 15:22
→ divina:或公公爸爸們什麼千奇百怪的招都馬想得出。 06/15 15:22
→ divina:都有媽借子宮幫不孕的女兒懷胎了,就不能借給兒子懷喔.... 06/15 15:24
→ drama:就是因為這樣,他們怎麼可能贊同這種造成更多阻力的法律呢 06/15 15:23
→ drama:另外,同志婚姻同時也會帶來更多假結婚真拿身份的問題 06/15 15:24
→ drama:那豈不是帶來更多社會秩序的混亂嗎?XDDDD 06/15 15:25
→ drama:我們必須要想的是,得說服多少百分比的民眾接受啊 06/15 15:29
如果異性婚姻也存在這樣的問題,我不認為這是個不支持同性婚姻的好理由
婚姻是唯一讓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在法律上有關係的方法
為什麼我們需要合法關係?
伴侶發生意外時自己不會是第一個被通知的,因為在法律上我們是"陌生人"
手術同意書我們也沒有簽的資格,因為在法律上我們是"陌生人"
保險理賠我們也一樣拿不到,因為在法律上"陌生人"無權取得死亡證明書
遺產也是留給法定配偶,不是留給我們這樣的"陌生人"
甚至,我們連伴侶過世了都沒辦法主持喪禮,更慘的是連喪禮都被阻止出席
儘管在生前我們是彼此最重要的人
可是異性戀婚姻裡那些理所當然的權益我們一項都享受不到
成長過程裡無數次我聽見周圍的人說著"同志不會有未來,你們在一起不會有結果"
同志不會有未來是因為這社會的歧視與狹隘讓我們無法獲得同等的保障
不是因為我們本身沒有未來
同志就跟這社會大多數的人一樣認真過好每一天,但應有的權益和保障卻被剝奪了。
要說為什麼同志需要合法關係,這就是我的回答
==============
我個人沒有想過留下後代
女同志不是不能生,而是沒有保障
異性戀婚姻如果一方過世了,另一方有撫養權
如果今天我有孩子,但是自己出了意外
誰來養我的孩子?
法官不可能把親權判給我的女友啊!
這種情況下誰敢生啊= =
立法保障是需要的
不然萬一說好了一起養孩子,結果另一半跑了怎麼辦= =
在現行法律不保障的情況下
我聽到的辦法是
先決定好誰負責受孕 ,假設是A好了
利用人工生殖的方式將伴侶B的受精卵殖入A體內
經由分娩的事實讓A在法律上是母親
但孩子實際上帶有B的DNA,以後獲得親權的可能性比較高
喔,順帶一提
在台灣只允許異性戀夫妻做人工受孕喔
GAY的話....
我目前還沒有聽過相關解法
不要問我為什麼同志不去領養就好了
除非都規定異性戀也不准進行人工受孕
否則這就是歧視
也不要跟我說同性戀不適合領養小孩
孤兒院那些孩子都不是同性戀造成的吧!
丟棄孩子的異性戀來指責同性戀不會養小孩,我都不曉得誰的罪孽比較深重了
"同性戀養出來的孩子會被歧視"
該譴責的是這個會歧視的社會
"同性戀養出來的孩子會性向錯亂"
我到現在還是覺得性向要被影響是很難的
不然我怎麼活到現在都還是個死同性戀????
明明我每天都接觸到異性戀同學、異性戀路人、異性戀廣告、異性戀電影啊!
以上,部分跟婚姻板無關
不過這幾天的推文讓我看的有點無力
但是不跳出來講點話好像也不行,萬一大家都被誤導還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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