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 (問卷結果回饋!)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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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mjungyi923 (邊緣BL寫手 小旋風伊咪達)》之銘言:

: 狀態區間。
: 所以八成贊成通姦罪應該是40以上已婚人士居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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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合理,大家知道為什麼嗎?

現在40歲左右的夫妻通常小孩都還在學齡中,

婚姻關係的責任更大啊,不再是單純兩人感情的問題。


而且我還觀察到一件事,媒體或網路上鼓吹通姦除罪的,

大多是這幾類人,即所謂社會菁英階層,像是律師、學者之類的。

尤其那些有法律加上留學背景的,通常也比較崇尚西方開放的文化,

比較貶低華人傳統的婚姻觀念,像是夫妻應該是命運共同體之類的。

雖說不同國家文化對婚姻的觀念不一樣,也沒有絕對的對錯,

但讓我覺得比較不以為然的是那些菁英的態度,有一種優越的傲慢,

就是用自以為進步的觀念強套在大多數人身上。


我突然想到一個有趣的例子。

就是有一位女律師,原本是在知名的外商當法務主管,

後來自己出來開業,甚至還出過書,分享的都是在外商工作的經驗。

可以說是一個受過西方教育的女強人,一切都是理性效率,在商言商。

後來有一位老客戶轉介給她一位新客戶,是一位正在和丈夫談離婚的婦女。

而那位女客戶希望那位律師能夠去跟她的丈夫談判,律師也接受委任,

可是雙方對於工作的結果的期望就有落差,

客戶內心有一個迫切感,希望能給丈夫壓力,

可是律師給客戶的感覺卻是應付了事,

甚至律師還回頭勸自己的客戶說"感情的事情要放下,不要再執著",

而客戶非但沒有得到安慰,反而認為律師沒有替她著想,工作也不到位,

於是要求律師退費,但是律師認為她形式上有和對方洽談過了,

認為自己接受的委任工作有達成了,當然不肯退費。

於是那位客戶就到律師公會去檢舉,結果竟然成立了。



我重點並不是要說這個案例的誰是誰非,後續也不重要。

而是不同觀念背景的人對於婚姻遭受破壞的在意程度是不一樣的。

這種落差,也跟每個人自身條件和個案狀況有關係。

如果大家都是個人經濟獨立且充裕、也不太有小孩扶養的問題,

也許可以很理性、很灑脫,把婚姻看成投資一樣有賺有賠,盈虧自負。

但是社會上大部分的人並非菁英族群,對他們來說家庭生活就是重心,

而當婚姻生活被破壞,他們就是要公道,希望加害者能得到懲罰,

通姦除罪化則是讓他們少了一個可以要求公道的手段。


至於民法,是以原就被(原告遷就被告),

原告要先去繳訴訟費用,被告可以愛來不來,

判賠多少看個案討價還價,能不能拿到錢又是另一個問題。

不像刑事案件有強制力,嚇阻的效果是不一樣的。

就跟交通標示一樣,地上有紅線,多少有警示效果。

雖然說刑法的恫嚇無法做為維持感情的手段,

但至少可以做為離婚談判的籌碼吧?

有網友也有提到以刑逼民是法律實務上常見的手段。



我個人也很認同感情出問題的時候應該理性處理,

不要用刑法,好好協商,好聚好散。但這是理想。

那麼少數社會菁英的理想思維,可以在自己的婚姻當中實踐就好了,

有必要利用自己的話語權及職務上的影響力,

來剝奪多數一般民眾原本既有的法律工具嗎?

沒有經過溝通磨合,一意孤行的單向決定,

就是所謂的"進步"嗎?

還是僅是配合少數人理想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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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6-12
下面應該會有人說違憲
Poppy avatarPoppy2020-06-16
這的確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觀點。
John avatarJohn2020-06-20
反正一直都是高層菁英說的算 廢死 環保 LGBT
西方思維真香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20-06-22
那為什麼35~44已婚女降到55.6%,
比45以上低了30%?
45以上有小孩的 ,小孩都差不多讀大學了吧?但80%
反對除罪欸
反觀35-44有小孩的,小孩反而都還小,卻降了30%。
觀念本來就是變動的。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6-24
所以你第一句"小孩大多是學齡"所以較反對通姦除罪
這句不太站得住腳
關鍵應該是"年齡"
像很多40以上的認同禁止婚前性行為一樣 但觀念很明
顯在變
Tom avatarTom2020-06-24
45國高中也不少吧,不少都30左右才結婚
Edith avatarEdith2020-06-29
即使如此,但35-44女性這年齡層
還是明顯比45以上降了25%啊?
不會35-44小孩的年紀比45以上大吧= =
Elma avatarElma2020-06-30
降低25%(前面筆誤成30%)已經不是可以忽略的數字了吧
?又不是5%10%而已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07-05
不過台灣贊成的很多都無腦支持,不去想有沒有配套
Lily avatarLily2020-07-06
35-44這年齡層的小孩才國小國中
以原po第一句的邏輯套下去
婚姻關係的責任更大吧?
Liam avatarLiam2020-07-08
那怎麼比45以上降了那麼多?
45以上的小孩都差不多能獨立了
婚姻對小孩的影響更小吧
Doris avatarDoris2020-07-12
當兒子踏入傳統婚姻,他們就是要公道,要用社會輿
論逼迫孩子娶妻生子,同婚過了是讓他們少了一個得
到自己心中公道的手段
Harry avatarHarry2020-07-13
我個人也很認同兒女的性向和自己期待不同時應該理
性處理,不要拿法律不支持你們作為藉口,好好協商
,彼此尊重。但這是理想。那麼少數社會菁英的理想
思維,可以在自己的家庭朋友圈中實踐就好,有必要
利用自己的話語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力,直接宣布違憲
,來剝奪多數一般民眾原本既有的法律情感勒索工具
嗎?沒有經過溝通磨合,一意孤行的單向決定,這就
是所謂的進步嗎?還是僅是配合少數人的理想腳步?
我個人也很認同兒女的性向和自己期待不同時應該理
性處理,不要拿法律不支持你們作為藉口,好好協商
,彼此尊重。但這是理想。那麼少數社會菁英的理想
思維,可以在自己的家庭朋友圈中實踐就好,有必要
利用自己的話語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力,直接宣布違憲
,來剝奪多數一般民眾原本既有的法律情感勒索工具
嗎?沒有經過溝通磨合,一意孤行的單向決定,這就
是所謂的進步嗎?還是僅是配合少數人的理想腳步?
Yedda avatarYedda2020-07-16
一樣都是社會聲音和大法官意見不同的事情,這樣造
樣造句您怎麼看
Quanna avatarQuanna2020-07-17
滿歪理的 造你這樣講 世界上許多改革都可以不用改
革了 都幾世紀還覺得婚姻是神聖的觀念實在老舊不堪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7-20
你的婚姻觀念才好笑 舊不舊 新不新 中不中 西不西
如果以中國傳統觀念來談婚姻 婚姻就只是契約 跟愛無
關 只跟家族利益結合有關 婚姻跟愛相關這件事 是清
末民初的西方觀念 通姦罪更是古代傳下來的法律 而且
到民國初年都只適用於女性身上 男性是不適用通姦罪
的 都可以納妾了 哪來的通姦罪?後來基於男女平等
才變成兩性通用 等有了同性結婚 通姦罪又變得不公平
一樣可以結婚 怎麼異性性行為通姦有罪 同性性行為
通姦無罪?法律立的自相矛盾 要嘛把通姦擴大解釋 肛
交口交指交都算 要嘛廢掉通姦罪 這時候我們就回到通
姦罪的本質 通姦罪立來是防範什麼的?男性的生殖權
男性怕妻妾生下不是自己的孩子 所以要立法 既然如此
通姦罪為何要擴大解釋?肛交口交指交根本不會生孩
子啊 那就只剩下廢掉一條路了
Iris avatarIris2020-07-21
這邏輯我不行
Linda avatarLinda2020-07-26
我支持通姦除罪,因為有的人怕被判刑怕丟臉會讓小孩
當替死鬼或利用小孩出門去通姦(叫小孩在車上等)
Irma avatarIrma2020-07-26
希望這類父母可以幫小孩保留被利用搞外遇的證據,以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07-31
幫助小孩長大可以提告精神上的虐待。
Andrew avatarAndrew2020-07-31
有的更惡質的發現子女剛好是不會說謊的亞斯或自閉兒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8-05
在家庭破碎風暴中為自保會怎麼對待這種小孩可想而知
Mary avatarMary2020-08-09
修正: 希望這類父母"的配偶"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0-08-14
推! 雖然很不想聊政治,不過用 蔡英文說的那句話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08-16
是最好表現這種觀點:「你去跟你們老闆說嘛!」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8-18
所以你覺得結婚這件事不需要深思熟慮?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08-20
傳統婚姻就是一夫一妻多妾+三從四德+女誡,
男性通姦叫養外室,女性通姦要浸豬籠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8-24
如果這麼傳統的"傳統"都改了,現在大法官多改一點應
該也能接受吧
Agnes avatarAgnes2020-08-26
原po這個傳統 也不過是西元1935年開始的 有什麼好不
能廢的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8-27
講一大堆,結果你以原就被的觀念錯了啦....
Necoo avatarNecoo2020-08-31
論述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