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登記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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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bnfr (wbnfr)》之銘言:
: 男朋友因為沒錢,所以不同意買房子。
: 我一開始以,不然我買然後你繳房貸的方式拐騙他去看。
: 我告訴他前三年寬限期繳的利息跟你的房租差不多。
: 我們一起去看了房子,挑了間喜歡的,然後頭期款要130萬。
: 買房的過程都是我的處理,我男朋友除了被我拖著去看,基本上不太想參與。
: 議價跟付訂以及簽約金都是我在做以及之後的裝潢也是要我出。
: 因為男朋友沒錢,所以籌錢都是我在籌,我本身有80萬,我跟我爸借30萬。
: 最後找不出來的20萬由我男朋友跟她妹妹借,最後他又說他要一個月一萬還我爸。
: 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去簽了約,我一直以為房子會登記我的名下,但是在簽約的時候,
: 當著銷售人員的面前,他才提出來要登記他的名下,連銷售人員準備好的合約
: 都是我的名字(契約必須跟登記人打)。
: 請問各位前輩,這種情況下,我想要房子登記我的名下,應該怎麼做? 或者我有這個念頭
: 是不太對的? 該用甚麼方式跟他溝通才不會太傷感情?

男方總支付:房子總價(不含頭期)+房貸利息部份+頭期款妹妹借的20萬-
頭期款女方80萬+頭期款女方父親出資部份的30萬(未來一個月一萬攤還)

未來『頭期款女方父親出資部份30萬』到底是誰出不知道?
債務在女方身上,但若這未來的家庭僅男方有經濟能力,仍然落在男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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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更新:他說他要付房貸,而且我跟我爸開口借的30萬他會一個月一萬攤還,這
是他的原因。

所以,女方父親出資部份的30萬到最後仍然落在男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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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總支付:頭期款80萬

然後呢,妳只付了80萬了頭期款就要到一棟房子。打的真是好算盤。

這只是結婚的狀況。
萬一離婚,妳這棟房子購買的錢互相混雜,未來官司還有得打。

我直接坦白說,我覺得妳男友被妳坑了,去買了經濟能力上負擔太大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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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2-01
人生短短數十載,何苦買個房子來受苦,租房輕鬆又自在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2-05
這裡地震震壞,那裡淹水嚴重,旁邊有惡鄰居,說搬就搬
Doris avatarDoris2011-02-07
好算盤不打嗎?? 現在男生一面倒被罵哩 超神的算盤..
Olive avatarOlive2011-02-11
只有投資有道,頭期款的錢拿去投資,付房租搞不好還夠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2-13
別傻了 130萬的錢拿去投資要抵房租的話一年算13萬吧!那
Elma avatarElma2011-02-14
是10%,請告訴我哪裡找得到每年保證10%回收的投資?XDDDD
Irma avatarIrma2011-02-18
買房自住背貸款是負債,不是投資啊~~~
Yedda avatarYedda2011-02-22
樓上,買房當然也算一種投資,要知道投資是有賠有賺的。
不要講得投資就是穩賠不賺,世上沒那麼好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2-25
假設未來家庭只有男方有經濟能力,這是啥假設啊
Kelly avatarKelly2011-03-02
原PO的論調有怪到。如果登記給男方,他一毛錢都不還,女
Mary avatarMary2011-03-02
方現虧80+30萬。在決定登記的時期,做為抉擇標準的對象
Mary avatarMary2011-03-06
應該是這110萬。當然,房子到底要登記給誰都還可以協調
Erin avatarErin2011-03-09
,我遇到過太多離婚後,雙方在房子上發生爭議的案例,例
如"夫為妻保證"或"妻為夫保證",也是很常發生的情形。
Tracy avatarTracy2011-03-10
關於房子這檔事,寧願婚前撕破臉,也不要(離)婚後來後悔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1-03-12
yylane,你質疑的那個假設,已經不用假設了。女方自己說
Olga avatarOlga2011-03-15
明女方父親出資部份的30萬到最後仍然落在男方身上,男方
要一個月還一萬,知道了嗎?
Elma avatarElma2011-03-15
我一個月賺6萬,我是那種連存摺都可以給他看的那種
Ingrid avatarIngrid2011-03-18
為了維持家庭婚後的支出我不拿錢出來我還要把錢拿去哪啊?
Freda avatarFreda2011-03-20
婚前的歸婚前,小姐你有投資頭腦就湊足頭期買一間,就算免費
Eartha avatarEartha2011-03-25
讓他住幾個月好了~ 也省得將來有風險又剪不斷理還亂
Eden avatarEden2011-03-26
既然有這個資料,那把妳出資家用這部份算進去,這房子也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1-03-28
要算成『夫妻共同持有』,不是算在妳名下或他名下。
David avatarDavid2011-03-31
補一下,貸款也請自己背,這樣最保障。 談錢少浪漫,實際點
Joseph avatarJoseph2011-04-03
不會被坑啦,男方付房貸,名字登記他的,婚前買--->離婚有利
再來,婚後,男方錢就只夠付房貸養自己,家庭、小孩支出女方
Dora avatarDora2011-04-07
因為是女方去申請的貸款,只不過由實質出資是男方,若不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1-04-12
付--->婚後也有利;離婚時,妳資產比我還多,再分一筆,房子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04-15
經由銀行,則紀錄上就是女方的房貸女方的房子。離婚就變
成男方虧了。
Faithe avatarFaithe2011-04-17
我出錢當然我的--->賺到。怎麼看,對男方也不吃虧啦,OK的
Jacky avatarJacky2011-04-22
離婚就要另外考慮了,那更麻煩。
Zora avatarZora2011-04-25
男生要說吃虧也要真的有付貸款,目前現實狀況哪裡虧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4-28
那你就另立一個『男方不付貸款』的狀況來討論。我早寫明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4-28
了『只論總支付金額』
Enid avatarEnid2011-04-29
以現實來看最多就是登記兩人共有,只登記男方太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