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幫小孩入台灣籍的經驗? - 異國戀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HEEE (..)》之銘言:
: ※ 引述《paparotti (pavarotti)》之銘言:
: : 以下恕刪,第一段有錯誤
: :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本文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亦即
: : 我國有關婚姻成立需符合當事人雙方之各該本國法方為成立。舉例來說:
: : 甲乙雙方結婚,甲方台灣人,乙方美國人,婚姻成立,甲方須符合台灣法,
: : 乙方須符合美國法才成立。因此,如果婚姻雙方有一方是台灣人,就要依照台灣的法令
: : 規定辦理,就是要辦理結婚登記才行。
: 可是該條文後面有但書: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但結婚之方
: 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
: 我的判讀不正確嗎?

是的,你的判讀不正確

後段是指「結婚的方式」。

「結婚的成立」的要件不少,

結婚有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結婚的方式只是形式要件

承上例:甲乙雙方結婚,甲台灣人,乙美國人,在泰國結婚,

婚姻的成立 甲要符合台灣法,乙要符合美國法

就甲依台灣法判斷其婚姻是否成立而言,

婚姻成立的實質要件都要依台灣法來判斷,

只是婚姻成立要件中有關結婚的形式要件,依台灣法、美國法或泰國法辦理都是有效。










--

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2-09-05
了解!
Linda avatarLinda2012-09-05
那前段是指實質要件嗎?實質要件是指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