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兩岸三地的法律~~~急急急~~~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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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陸姐妺(非親手足)有了第二胎,已三個月了,不想拿掉小孩且已和現任老公辦好離婚,要我幫她找對象假結婚.這倒也還好我弟弟可以幫得上.但她說要去香港生小孩,說是福利好.我不懂這些法律問題,但又想保護我弟弟不要因為幫人而惹的許多事.女方說:只要在台灣辦好單身証名及備好資料,再去大陸辦結婚登記,待小孩出生後馬上去大陸辦離婚,一切就告一段落了.是這樣嗎?有沒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是我弟需注意的呢?請各位大大幫忙,她要我儘快給她回電......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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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avatarJessica2010-10-13
首先聲明強調一點!有關兩岸人民關係問題最好電洽或親訪(海基會各區服務處)兩岸人民關係的規定複雜且繁瑣網路資訊大多錯誤或不實或者不適用於兩岸人民大陸文件難辦,切勿擅自採納網路資訊辦錯不僅是燒大把鈔票又辦不成,甚至更難辦!以下建議以及內容可能有所遺缺,故請閱讀後依然要詢問(海基會各區服務處)查證以及詳記事情沒有傻子想的這麼簡單你問過海基會了嗎?這是屬於最複雜的幾種情況了且小朋友不是親生的必須辦理"收養"否則小朋友在台灣出生以後必須在台灣驗DNA與親生父親不符的話亦不能入戶籍不僅在台灣沒有戶籍且在大陸也沒戶籍形成人球有許多想鑽漏洞的人會認為"那我在大陸驗DNA不就好了,大陸DNA塞點東西就有一份假的。"很抱歉台灣法令以及機關均不承認大陸的DNA這個情況還會引起(移民署專勤隊)的注意並且調查結婚的意圖倘若是假結婚不僅必須面對司法制裁女方也得遣返並且限制不得再入境而你弟第的婚姻無效雖然無效但是仍得要上法院把婚離掉且這是遭到司法審判的假結婚非常的難處理甚至許多人就這樣放棄了而以後要在台灣取老婆就無法結婚想鑽漏洞也得要做點功課簡單的說你們如果貿然去這樣辦的話會變成以下情況一、小朋友是人球二、你姐妹遭移民署列管限制入境三、你弟弟以後婚姻難離(這會牽涉到爾後有關繼承的問題)四、你是中間者你也難逃一罪建議你們如果真的這麼希望小朋友成為台灣人你弟弟在台灣沒有小孩的話可以辦理"收養大陸人士"在小朋友18歲之前收養並且完成(兩岸人民收養)程序都可以順利規劃成台灣的公民不只可以合法成為台灣的公民其生母還可以每年近來探親六個月如果需要相關流程歡迎寄信提問或再發言討論或直接電洽或親訪(海基會各區辦事處)詢問...Showmore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10-16
妳可以去知識團上面搜尋~大陸配偶人權促進團~這個團,裡面應該有妳須要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