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這是我第一次在ptt板上po文,
如果違反規定,麻煩通知,我自刪,謝謝。
我的爸爸在今年五月初過世了,因為肝癌。
在這之前爸媽之間就常因為經濟狀況吵架,
爸爸住院那段期間,是我和媽媽輪流照顧他,
其實時間也沒很久,從發現到走了大概不到一個月...
爸爸走了之後有一筆勞退和公司團保,
因為媽媽對錢很敏感,只要稍微問他錢的事,
他的言詞就會變得很激烈,很傷人,
所以在之後我都順從他的意思不多問(媽媽是印尼外配,是華僑那種講客語的)
而房子的部分,爸爸有交代過要留給弟弟(今年16歲),
一開始媽媽說因為我會嫁出去怕有個萬一房子會被我未來夫家拿走一部分,
所以要我放棄,只作他跟弟弟的名字,我倒也無意見,
只是因為法律規定,所以後來還是作了三個人的名字。
在爸爸過世前,就一直有媽媽在外面亂來的風聲,
其實家裡一些東西也有跡可循,可是為了家裡的和諧,
爸爸雖然心情鬱悶,卻從未拿來跟媽媽吵架。
而爸爸過世後媽媽也有些怪異的行為舉止,
但他都以爸爸過世難過為理由(喝酒醉回家、在外過夜、打牌等)
就在昨天凌晨,弟弟返家卻被鎖在門外,
進門上樓之後,發現媽媽帶男生在主臥發生關係...
雙方相遇起了衝突,媽媽仍然理直氣壯...
後來知道對方是有家室的人(他自己說他老婆生病)
而媽媽也知道這些,仍執意要我們接受說他也需要人疼對方是真心待他,
我和弟弟叫媽媽打包好就走不要回家了,因為實在無法接受,
媽媽嗆下"要離開也是你們,輪不到我"、"我沒有你們也沒有"等話。
在過程中媽媽也說溜指出他們在爸爸生前就已有來往。
請問爸爸留下的錢因為都匯進媽媽戶頭,
我們要怎麼保障自己的部分呢?(用來郵局一年定存跟貨幣買賣)
還有房子的部分我們能主張不讓媽媽繼續居住且只作我跟弟弟的名字嗎?
我們沒有反對媽媽有第二春,但是爸爸過世才三個月多,
他就將外遇對象帶回家(並且有老婆),太傷人了...
雖然很想恨她,卻也念及養育之恩讓自己陷入矛盾與掙扎,
很難受..
備註:原po已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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