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不同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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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來看婚姻板的人,應該也有很多[前夫]或[前妻],我就是前妻之一,
我有拿前夫給的固定撫養費,我單獨監護兩個孩子,
我想貢獻一點身為前妻與孩子的照顧者的心得給原PO參考。

關於錢(撫養費),是給孩子的,不是給前妻的,前妻是代為收受管理,
至於合理的費用,
第一點是要看各縣市生活標準,可以從主計處的資料看到108年,
台北市3萬/月,新竹市2.6萬/月,其他縣市大概都落在2-2.4萬/月之間,
這個部分,如果上法院,是根據這項資料+父母雙方的薪資總和與比例,
去判出每月的固定金額撫養費,到孩子成年為止。
(例如:爸爸薪水好那可能就爸爸負擔2/3,媽媽是醫生那可能直接判4萬/月都有可能)

第二點是要看,雙方對於孩子照顧的時間貢獻,照顧孩子的時間與精力,
也可當作貢獻了一部分的撫養費的意義。

對於妳先生與前妻的約定,照文中看起來是他僅負擔了1/2的學費與生活用品費用,
為什麼我說[僅],是因為他的照顧時間,應該沒有前妻多,前妻還要照單據請款,
要是今天改成爸爸當主要照顧者,照單據向前妻請款一半,而日常接送孩子上下學,
補習,回家盯作業,要準備早餐晚餐,都由爸爸這方負責
(爸爸很可能不能負責,變成爸爸現任太太幫忙)
妳可以思考一下,這種差事,相較之下,是否爸爸給1/2費用,可能好一點。

低年級小學生基本上一週僅有一天全天,中年級變成三天全天,半天的時候,
雙薪家庭沒後援的基本上只能送安親,安親就是需要費用,我希望我的孩子,
不用因為父母離婚,而需要過的比其他孩子辛苦,所以爸爸媽媽可以供給的情況下,
學英文,學樂器,去運動,都是我想要供給給我的孩子的。

因為孩子還在肚子裡,媽媽為孩子打算是很正常的,原PO可以考慮
把撫養費金額與先生商量看看,
能不能給一個固定的金額,多不退,少不補,付到20歲。
如果每月1.2-1.5萬之間的金額,對方願意接受,那也省的未來擔心對方無限上綱,
上到大學畢業可是要到22歲呢...
孩子小一小二時,光是上四天下午到四點的英文班,
是開學時一次付掉接近6萬/一學期...給妳參考一下
上到六點的話...每個月還要多付1萬左右的月費...

重點是讓先生負責多一點,不要甚麼單據都由妳來繳,被寵壞的該是太太,不是先生,
這是我離婚後最大的感想,請多讓男性擔負責任,而非自己做到很辛苦心很累,
這個真理等孩子誕生後,一定會更有感...
這個孩子在妳決定與先生結婚時,就已經是存在的事實,
祝福這個孩子有一個負責任的爸爸,與接納他的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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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9-22
推 這篇真是溫馨回文 希望原PO看得進去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9-22
Kama avatarKama2020-09-25
Joe avatarJoe2020-09-28
妳是不是誤會了什麼?原原po是因為現在老公的錢等
於她的錢 竟然還要流出給大兒子才心累的 單據來 繳
的也是老公的錢 她還想審核呢
Wallis avatarWallis2020-09-29
推!我覺得妳很棒!
Lydia avatarLydia2020-09-30
其實還有一種情況要探討:當初原原po夫與前妻離婚
時是雙方合意、還是其中一方主張或外遇,如果離婚是
夫要負較大責任 那現在只出1/2還便宜他了呢!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10-01
原文是老公繳單據啊,是原原po自己拿過來看自己計較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10-03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0-10-04
原文應該是一萬+半數單據支出,不過還是前妻負擔比
較重無誤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0-10-07
原文沒說一萬,是說「一筆」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0-10-09
記錯了,只有說一筆固定生活費+半數單據,沒有金額
Robert avatarRobert2020-10-12
嗯嗯,感謝y大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10-14
離婚時直接寫一個月多少,不是比較好嗎。我老公朋
友台北市他是付一個月2萬
Rae avatarRae2020-10-17
他後來又再婚了,也有生小孩,該付的都有付
Linda avatarLinda2020-10-19
我猜當初前妻應該清楚老公個性,所以才用實報實銷
Xanthe avatarXanthe2020-10-22
不然真的應該寫好一個月多少,後續問題太多
Olive avatarOlive2020-10-23
實報實銷算是比較為孩子想的做法啦,安親班價格又
不是萬年不變…而且再怎麼說也是自己的孩子(對生
父母而言)
Elma avatarElma2020-10-25
原原po就是吃相難看,不想出錢更甭說出力 她自己也
坦承自己就是愛計較的人
Andy avatarAndy2020-10-29
推解說
George avatarGeorge2020-11-02
因為不確定未來物價的確也有實報實銷的例子,是有
爭議沒錯,不過ㄧ般走法院只要是孩子的單據,只要
不是太離譜,法院會站在孩子方強制對方繳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0-11-03
Robert avatarRobert2020-11-06
Faithe avatarFaithe2020-11-07
小孩不同階段的花費不同,固定金額也不公平吧
Zanna avatarZanna2020-11-10
Dora avatarDora2020-11-15
推,謝謝你的分享
Noah avatarNoah2020-11-18
Freda avatarFreda2020-11-21
實報實銷缺點就是怕碰到對方說我不同意小孩買這小
孩學那,就要不到錢了
Erin avatarErin2020-11-21
一般都是每月固定一筆撫養費
Adele avatarAdele2020-11-21
好文推
Hazel avatarHazel2020-11-25
要不到錢很多婦女都摸摸鼻子算了,殊不知這是受法
律保護的,要有有效契約非口頭約定,建議ㄧ次不付就
上法院告,哈哈,對方故意破產就從薪資扣。這麼難
看對方ㄧ次以後會乖乖付了。膳養費不見得要得到,
撫養費是要得到的。畢竟法院會保障小孩權益的
Elvira avatarElvira2020-11-26
所以離婚時律師費不要省,要請專業訂有效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