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辦理離婚是否會觸法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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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大約在民國92年時被朋友唆使至大陸取新娘每個月有錢可拿當時金錢慾望給矇蔽就至大陸取了一位新娘來台說六個月後就可辦理離婚可是大陸新娘一來台手續都辦理好後隔天人就不見打有人電話也不通結婚證書也同新娘走了錢也沒拿到事情就一直沒處理直至今小弟已有理想對象卻不知道該怎麼離婚大陸新娘也不知去向可以告訴我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如何辦理離婚...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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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ina avatarEdwina2007-08-22
1.刑法上「意圖營利」係指行為人主觀上有牟利意圖,本件人頭丈夫(妻子)既出於獲取對價之意,與大陸人民假結婚,使之來台,自構成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9條第2項之意圖營利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4年度上訴字第1878號、95年度上訴字第897號判決參照。故人頭丈夫(妻子)與人蛇集團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可成立共犯關係,應成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9條第2 項之罪之共同正犯,至於量刑問題,可依具體個案犯罪情節之輕重衡量之。又第79條第2項在92年10月29日修改前為1年以上7年以下,修正後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故要視你行為日期是在修正前或修正後.另你的行為尚觸犯刑法第214.216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2.建議你速向戶籍地的檢察署自首以換取較輕的處罰.刑法第62條自首得減輕其刑.而且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6條自首者又可減刑.3.民事上可向結婚登記所屬的管轄法院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民訴568條參照).不過要先刑事自首待刑事部分有結果確定是假結婚後,;i再提民事訴訟以免不適用自首.待民事判決婚姻無效後即可向戶政辦理.記得喔,你的情形不是辦理離婚因為婚姻根本就無效何來離婚,有很多人請律師都搞錯了白花錢.是確認婚姻無效才對....Showmore
Joseph avatarJoseph2007-08-21
要解決你的問題,方法有許多種,重點是你自己的心如果想,如果你需要協助,請到我的部落格來http://tw.myblog.yahoo.com/jw!7JgFx_KfEQUpcIlHf9Do...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7-08-20
你這是大陸人頭戶唷建議你先到所在地的警察局提起看警察建議是不是要辦警告逃妻之類的事這種是拖越久越不好小心以後有法律責任還是趕快處理的好但是我建議找熟的警察處理...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