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設計假離婚時,該如何挽回?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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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夫與人外遇,姊姊並不知情.親戚們也不知此事.去年底姊夫已在外欠巨額卡債及房貸有上千萬為理由,遊說姊姊辦理假離婚,以免姊姊的不動產被銀行假扣押抵債.姊夫於事前偷走親戚印章,並對姊姊說已取得親戚們同意書,姊姊信以為真,便於去年底民國95年12月31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手續.之後姊夫以在外衝刺事業為由,不回家過夜.今年2月14日情人節當天,姊姊於家門口前過馬路時遭到機車擦撞,頭部遭到撞擊,當天由永和耕莘轉至台大.並請姊夫出面照顧姊姊時,才發現有外遇一事.無法抽身去醫院照顧.並於今年2月17日吃年夜飯當天晚上要求姊姊離開,說明外面的女人常鬧自殺尋死.自己無法放下這段外遇情.因此希望姊姊能成全他們,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他與外面的女人會再想辦法看怎麼照料.事後發現他所謂的親戚同意書竟然是竊取我的印章,假冒我的簽名做出假同意證明書.是想請問此種用委造文書並被設計之假離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可否請有專業知識之有義人士出面提供此方面之意見及指教?或可提供專業熟識之律師朋友來協助.本人將願意贈送點出且當面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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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na avatarZanna2007-02-20
根據民法92條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同條第二項規定: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不知道你姐夫和你姐完成離婚手續後,有沒有和外遇的對象結婚,再者,那外遇知不知道你姐夫用假冒方式和你姐辦離婚手續,這些都涉及不同的法律效果,關鍵在於舉證的問題.
Faithe avatarFaithe2007-02-23
謝謝各位的寶貴資訊,我們已於初三當天上午一早請教了板橋的一位律師,他已提供了一些看法和見解.目前我們採用他所提供的方式來處理這件事情.不過仍然謝謝大家的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