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簡單,把發球權還給原po妻子
一切處在被動的狀態,每天過正常的日子,上下班,睡覺,吃飯。
打電話回老婆娘家問候一下,不管她要不要跟原po說話,
既然有心情到香港去玩,就表示事情並不嚴重。
房子買在汐止還是板橋有比婚姻完整重要嗎?
原po要妻子顧全大局,這句話聽了真的好笑。
夫妻就兩個人而已,任何一方就佔了百分之五十,
50%不是大局是什麼? 顧到另一半就是顧全大局了,其他人都是小局。
如果今天住汐止對原po上班不方便,那我相信作妻子的會退讓
沒有的話,我覺得為了小小的買房子問題,弄得婚姻破碎
實在是太因小失大了,而且原po應該付不起離婚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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