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前和老婆交往的時候,
出門總免不了要花個一,兩千塊買她的生活必需品,
當時一個月收入有三萬多,所以不以為意.
後來兩人交往久了,要陪她一起去她家見丈母娘(老婆是泰籍)
沒想到丈母娘一開口就是要聘金泰銖30萬.
註:30萬*0.82(匯率)=24萬6千
於是把老媽的活會標下來結婚用,勉強將兩人的婚事搞定.
老婆住在婆家一年多後有了身孕,
因不滿公公和阿嬤喜歡抽煙,於是強烈要求我要買房子.
但算算自己的身家財產不過二十幾萬,要買房子太牽強,
但老婆不管那麼多,在懷孕兩個多月的時候獨自回娘家,
當時我還在公司加班努力賺錢.
搞不過老婆的倔強,在六月的時候買了間中古的公寓,
貸了一百萬整,老婆才在七月份的時候回來.
現在小孩也出生了,身兼房貸,生活費,小孩的奶粉尿布錢,
開始覺得自己很偉大.原來自己也可以扛下那麼多的責任.
但最偉大的還是我老婆..
如果她沒有給我壓力,我現在可能還泡在網咖玩線上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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