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 我真不知道為何有人對我的上篇反應這麼大
要不是老公弟弟女友是大陸妹 我還真以為是她本人上來po文
誰說我們沒給“房租“ 婆婆是用人頭計算 弟弟只用給一人份 而我和老公給兩人份
所有的費用的帳單 都是我的名字 或直接從我銀行戶頭扣 不像我有朋友 一家三口也是住
老公家買的房子 連水電瓦斯都是公婆付 倘若今天我不用出一毛錢 我才不管弟弟帶幾個
女友回來過夜
對 老公婚前欠的錢 要不是我幫他還 我現在也不會這麼拮据 誰要我那麼雞婆幫他還
子債母償 我不幫他 他媽最終還是要幫他還 所以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我可是心安理得住那間房 早在還沒搬進去之前 我就先付了一萬美金的“押金“
要生小孩也是婆婆要我們快生 並不是我出於自願的結婚後就懷孕
我要是沒幫老公還錢 沒懷孕 加上我媽給我一筆可以買間小房子的頭期款
我就不用這樣“住在別人家了“是吧?
不知道那位“公主“是不是常跑男友家 被人家大嫂瞪白眼
所以有所感觸的回應我的文章
不然是吃飽閒閒 充當正義使者嗎?
婚姻關係多少是種互利關係 我給了我老公爸媽最想要的孫子
他們的房子 我沒資格住嗎?我沒資格當老大嗎?
再怎樣沒資格 也比你有資格來評斷我個人的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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