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生活法律履行同居義務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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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現在我老婆要跟我離婚~他有去法院提離婚訴訟跟保護令~因為他之前有跟別人通姦~我本來有提告後來撤銷告訴~因為他跟我說她會改她知道她錯了~~後來在一起感情也不是很好~常常吵架`所以她現在離家出走可是我有跟他又有一個小孩~我是想叫她回家~可是她不願意~現在保護令被法官駁回~離婚官司還沒結束因為我沒打她~也沒罵他~只是吵架而已~所以法官把保護令駁回~~��

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5-10
如樓上板大所說遺棄罪已構成!如果你不想離婚,可以以小孩的名義向對方要求扶養費!逼她出面處理!這樣的離婚官司很難成立畢竟你是無過失的一方!...
Ivy avatarIvy2010-05-13
沒感情了就不要在一起全世界除了台灣以外很少有像台灣一樣奇怪的法律什麼同居義務有感情自然會在一起,沒感情自然會分開,這才是真理至於小孩,你就好好照顧吧單親家庭是未來的趨勢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05-09
他這樣已經是構成遺棄了,錯在他而不是你是可以告他的,你對他已經夠仁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