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過度愛護,無法說明有男友... - 家務

Table of Contents



我覺得你一整個畫錯重點

幫你找了一下資料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523/31652308

與未成年性交 最重判10年

2009年05月23日

國內法令

由於少年心智發展尚未成熟,國內有許多法令規範、處罰和未成年人的性行為,律師劉思龍
指出,《刑法》規定,只要與未滿十六歲的少男、少女發生性關係,即使對方同意,仍觸犯
與未成年人性交罪,由於有些少女外表成熟,因此與年輕美眉交往前也應先確認她的實際年
齡。

不論是否兩情相悅
劉思龍強調,就算對方同意才發生性行為,但《刑法》規定,只要和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
歲者發生性行為,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未滿十四歲,更可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如果雙方已滿十六歲但未滿十八歲,只要是雙方同意後發生性關係,就沒有違法
;而只要違反對方意願發生性關係,不管對方幾歲,一律都已觸犯強制性交罪。
劉思龍提醒,雖然性侵害是公訴罪,但若是未滿十八歲的男生,和未滿十六歲的女生發生性
關係,法官通常都會輕判,這就是所謂的「兩小無猜條款」。

除了發生性關係外,如果是以暴力脅迫、誘拐未滿十六歲的少男、少女脫離家庭,還和他同
居,都已觸犯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的略誘罪;

若誘騙十六歲以上、未滿二十歲的少年離開家庭,即使對方同意,還是涉及和誘罪,可處三
年以下徒刑。

◎記者郭芷余


17歲發生關係雖然沒有觸法

但如果對方腦子一熱跑出來跟妳同居的話 妳是會被告的

甚至是他跑出來跟妳約會什麼的 對方家長不爽就可以告和誘罪

17歲的年紀確實滿腦子都是性 這是他定義愛情的最大部份

這個年紀不可能獲得雙方家長的祝福

因為他很快就要高三面臨考大學的關鍵時刻

真的為對方好還是勸對方好好唸書吧

兩個人都沉浸在粉紅色泡泡裡 現實的責任都不用顧了

你們兩人都很不成熟

至少我個人認為這不是真正的愛情

只是一時的性衝動。

如果是真愛 那就忍到18歲以後再說 人生還很長 說不定三個月後就再見了

跟妳爸媽講這種事

真的只是讓老人家多煩惱而已

妳要是真的被告 他們還要幫妳籌保釋金 到底有沒有在用大腦想..........

就算是朋友都不會鼓勵妳談這種戀愛........






--

All Comments

Doris avatarDoris2012-07-24
推這篇
Ursula avatarUrsula2012-07-26
我之前想說,有講的話比較能讓他們知道
現在的情況,不會我跑出去就追問去哪了QQ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2-07-29
看完這篇...真的覺得我很不成熟;(
Sarah avatarSarah2012-08-02
我會好好想想該怎麼說的〒△〒
Oliver avatarOliver2012-08-05
怎麼感覺m上面的推文還是搞錯重點@@
重點應該不是該怎麼跟爸媽講.......
Poppy avatarPoppy2012-08-08
而是你其實已經犯法了...對方是未成年兒童
(應該不能說兒童,是未成年少年,不是大人)
這樣說不是在故意酸或傷害你,是為你好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8-09
我會努力不讓大家失望+不讓大家操心!!!
囧,剛剛推文被吃掉,第一推不見了orz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8-14
補說,大家認真回我我好感動 ((大哭
Connor avatarConnor2012-08-14
拍拍 你如果是我朋友我也會說一樣的話
要好好照顧自己 全方面的
Jack avatarJack2012-08-15
好~!!我會加油讓他忘記他的衝動!!!
用參考書壓垮他XD
Lily avatarLily2012-08-16
推這篇
Linda avatarLinda2012-08-21
大推這篇 原PO真的很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