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母親改嫁,孩子的姓氏問題 - 感情Suhail Hany · 2013-11-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跟前夫離婚了,小孩子監護權在我這但因當初並未去法院申請離婚,僅去戶政事務所簽訂離婚協議書,當初協議內容有講到前夫須每月給付孩子的撫養費那假如我要改嫁,現在的對象也同意收養孩子,孩子要從養父姓的話還得徵詢生父同意,假若生父同意的話,那他是否還得遵從當初協議的內容(孩子的撫養費),還是改姓後,孩子的一切生活供給都與他無關他無需負責?感情All CommentsBlanche2013-11-25跟前夫離婚了,小孩子監護權在我這但因當初並未去法院申請離婚,僅去戶政事務所簽訂離婚協議書,當初協議內容有講到前夫須每月給付孩子的撫養費那假如我要改嫁,現在的對象也同意收養孩子,孩子被收養不是對象同意即可還要經過生父的同意孩子要從養父姓的話還得徵詢生父同意,生父同意出養後,孩子要改從養父姓,則不需再經過生父同意假若生父同意的話,那他是否還得遵從當初協議的內容(孩子的撫養費),還是改姓後,孩子的一切生活供給都與他無關他無需負責?孩子與生父及其親屬間的權利義務因被收養而停止與改不改姓無關民法第1076-1條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第1077條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收養者收養子女後,與養子女之本生父或母結婚時,養子女回復與本生父或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但收養認可前,其已成年或已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表示同意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準用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第1078條養子女從收養者之姓或維持原來之姓。夫妻共同收養子女時,於收養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養母姓或維持原來之姓。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二項至第五項之規定,於收養之情形準用之。以上供參...Linda2013-11-27我也一樣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初戀交往4年卻被劈腿而收場花時間療傷,加上工作關係等我準備迎接新戀情時已經是拉警報了認識的對象不是太小就是剛衝刺事業女生的青春不能等基於自己想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沒時間可浪費)幸好詢問眾多網友---找到這位高人幫我比網路上安全高很多,也有辦室內聯誼活動我在這找對象,你可以考慮囉,搜尋「紅娘李姐」就找得到...Faithe2013-11-23改嫁對象也同意收養孩子,這就是扶養權轉移,協議的撫養費自然結束。改姓得離婚父母同意。Related Posts請問姻緣甚麼時候會來測字->局關於崑崙七星殿和神聖殿請問林昕陽唱的那首誠實愛過的歌詞是什麼?共度一生,喜不喜歡很重要嗎要結婚嘞心理還在想別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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