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同居義務???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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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太太時常吵架,已分房睡約2~3年。最近她吵著要帶小孩回娘家住一陣子,我察覺可能一去不返,故予拒絕,她即揚言要離婚而且要小孩的監護權,我悍然拒絕,她聲稱我2~3年未與其行房,要告我未履行同居義務據以提出離婚訴訟,隨即撂下一句\"法院見\"。1.請問這樣構成可以申請裁判離婚之條件嗎?2.我每月有分擔15000元家用,小孩的健保我在繳,每天送大女兒去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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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han avatarEthan2006-07-11
法律規定夫妻互相負有同居的義務,即夫妻應居住在一起,但沒有明訂夫妻之間應同住一房或一床之規定<§民1001>。  同居並不代表夫妻雙方需住同一床,而做愛做的事時,是建立在雙方擁有自主權、兩情相悅之下所進行的,一方若遭受了脅迫、強行性交,雖為夫妻,也會觸犯妨礙性自主罪。<§刑221>不履行同居之義務  如果有不能同居的正當理由時,如出外工作��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6-07-09
RYAN對你的問題很訝異!!看起來你好像是新好男人!!但是為什麼會這麼慘!!到底是何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