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哩路 -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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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ardima (飛哥與小佛)》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

先祝妳母親節快樂
但妳裡面的論點有些我感到很困惑

: 去年6月Delta肆虐台灣時, 剛從醫院下班的我~
: 放下晚餐的同時, 瞥見女兒手機跳出"做一次真的2萬"訊息提醒.....
: 等待她洗完澡出來的那10分鐘, 腦中出現了人生跑馬燈畫面~
: 原來三級警戒時, 學校要求大家在家遠距教學, 她發現爸爸的手機常有奇怪訊息~
: 也換了新密碼, 不再讓她知道, 所以用 line lite 同步了爸爸手機.......

為何要窺探別人的隱私?
從小放任小孩進行這樣非法的資訊收集方式
並讓她認知這樣的行為是正確的
我不覺得這是正確的觀念

: 依照對話記錄截圖, 用姓名, 職業, 價錢.......歸類了10幾個資料夾
: 打算等爸爸外出時, 手機聯繫他攤牌......
: 我: 你們不怕他惱羞成怒攻擊你們嗎?
: 女兒: 有考慮到, 所以我們網購了防身辣椒水, 媽媽, 你可以離婚嗎?

他有任何家暴的歷史嗎?
已經分居十多年
妳試著引導小孩認為父親會進行家暴
我認同風險控管是必要的
但妳似乎帶了本身不滿的偏見

: ========================================================================
: 以下簡介一下婚姻狀態
: 雙方差8歲, 3年前對方一碰到50歲門檻時, 馬上從台塑退休, 拿著房子去借錢炒股
: 雙方自99年分居至今, 維持著男方要求的周一到周五, 孩子都由我照料
: 周末假日再帶去他住所, 他月付2W做為照護費~
: 我們都愛孩子,也不希望雙方的關係影響到孩子....
: 所以就一直採取這種模式, 很多年也就過去了~

雙方都愛小孩
但彼此關係無法繼續下去所以分居
為何妳要引導小孩對父親有不好的偏見?

: =======================================================================
: 他去年初自稱股票大賺, 在信義區買了套房, 說孩子以後不用早起通車上學了
: 然後, 那間套房隨著三級警戒開始就轉型為女兒口中的砲房了
: 我們母子3人打電話給他時, 他震驚之餘, 表示要我們想清楚,
: 維持現狀(月給2萬+無視他三級警戒繼續嫖妓)對我們是最好的
: 結束對話之後, 對方開始瘋狂刪除所有喝茶資訊(女兒默默同步看著手機)
: 雖然分居那麼久......對方的私生活,我並不想干涉~
: 但反觀我終日擔心在醫院裡一不小心染疫,波及孩子......
: 還有連政府都宣布三級警戒了, 讓孩子待在家裡~
: 身為一個父親,在此時每天穿梭在雙北間四處買春, 多到被孩子建檔?
: 證據孩子都攤在我眼前了, 我如果還無視, 在孩子的眼中, 我又是甚麼樣子?
: 至少, 示範一次給孩子看, 以後遇到同樣的問題, 無須忍耐~

按照妳的立場是沒錯啦
分居十多年的先生,出去嫖妓確實是該死
但.......
妳要一個正常的男性10多年來都只能自己解決
妳去問問妳身邊正常的男性,有多少人可以做到?
反過來妳問其他醫院的同事,有多少女生可以接受分居狀態下,永遠不碰其他男生
或許妳可能可以,但不代表每個人都可以
當然,尊重妳的個人決定,離婚絕對是正確的
不需要為了小孩特地忍耐這樣不幸的婚姻

但妳要不要也告訴小孩,依據一般正常人的生理需求
在長時間沒辦法滿足下
會有想消費的念頭是很正常的,想要對方完全沒生理需求,這樣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

另外.....
妳在醫院的風險明顯高於外面的狀況,妳終日擔心是正常的
我不明白跟他買春的關聯性
妳想表達的是妳為了孩子著想,所以很擔心
但去年6月之後雙北染疫的比例並不像現在這麼高
而且還有升三級
相較於妳的狀況,先生買春的染疫機率確實比妳低
妳偷帶了,先生不跟我一樣就是不愛孩子的觀念
我覺得妳純粹是想黑妳先生而已

: 暑假結束前, 找了律師, 律師原以為是件簡單的離婚官司
: 隨著對方始終拒絕出面
: 強制調解不但沒來, 還透過電話大聲表態說他不離婚也不會出席......
: 沒有跟孩子連繫, 也沒回到住所, 躲在信義區砲房~
: 直到聖誕節過後....我在地方版FB上看見一篇出租文,
: 原本孩子的住所, 被清空物品, 由房仲發贈物文~
: 那個自稱很愛孩子的爸爸, 原來還活著, 還清空孩子的東西, 要出租給人

這一段我覺得最有趣
妳帶著孩子把他羞辱之後,還希望能像以前一樣
他都已經在妳跟孩子面前都抬不起頭了

妳都會思考如果當面揭穿,會不會有惱羞成怒的攻擊行為
怎麼在揭露對方的行為後,就不會想到對方顏面盡失的逃避心理
他應該是怎麼樣也沒想到,自己心愛的女兒會偷收集自己買春的證據
就算換了密碼,還被女兒用line lite偷偷監控、備份

: 一審開庭日, 對方依然拒絕出面, 看著女兒穿著制服坐在證人席......

這個也很有趣
我個人還蠻想知道妳的開庭時間
會讓孩子穿著制服坐在證人席
而不是事先請假

當然事情也有可能是為了孩子課業著想
但也不排除透過孩子的狀況,爭取法官的同情心

: 我當時很想落淚, 是我讓孩子跟著我走到這一步~
: 隨著Delta到現在的Omicron, 法院跟醫院的來來去去,官司也進入尾聲了~
: 曾經我也是為了孩子的養育費無法離婚的人,

我覺得這句話是重點

: 唯一幸運的是, 我的孩子始終和我站在一起~

從前面的言論來看,妳一直在帶風向影響小孩子對於父親的看法
很難不跟妳站在同一邊吧

: 即使他們知道媽媽經濟<爸爸.............
: 今天是母親節, 我想起3年多前, 我在台大癌症病房跟意識已經不清楚的媽媽保證
: 1,我不會拋棄我的孩子 2, 我會解決我的婚姻的
: 雖然我做得不好,但我相信她看的到我的努力~
: 祝大家母親節快樂

個人看法是牙膏還沒擠完

而且妳有不少言論都是明顯的情緒勒索
例如:
1.對方私生活不想干涉,但自己擔任醫護人員終日擔心感染給小孩
但對方居然去買春,一點都不擔心
2.自稱很愛孩子的爸爸,被孩子背刺之後,居然清空了孩子的物品,把房間變成炮房
,根本就不愛孩子
(但是否先要釐清一下這段時間都不去把東西拿走的原因)

我承認這樣的想法是逆風,但該平衡報導的時候還是要頂著被噓的壓力
如果今天婚姻正常,妳先生去買春,我覺得是該死的,妳的憤怒合理
但你們已經分居十多年
說著不想干涉對方的私生活卻又拿著窺探別人隱私得來的資訊來社死對方
我覺得反而是先生有點無奈

妳有很多處理的方式
可以私底下說要先生自重,也可以藉機教育女兒尊重隱私的重要性
但妳的處理方式就是想要對方永遠在妳跟小孩的面前抬不起頭來
更何況一個還在穿制服的女生會偷偷收集父親的買春證據,還做分類歸檔
幫忙統計姓名、職業、價錢,不知道還會不會做樞紐分析,來分析父親的喜好跟類型
順便在看看父親給的評語與分享體驗

我不覺得這是好的方式啦
但如果有其他考量,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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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22-05-11
等一下,去消費很正常嗎?性交易是違法的耶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2-05-09
不切實際的是兩邊各取所需,放著分居不離婚的模式
Jacob avatarJacob2022-05-11
太太是怕要不到監護權,先生則是有實惠穩當的保母
Lydia avatarLydia2022-05-09
小孩會說「你可以離婚嗎」應該是早就看透爸媽了
找個點戳破兩個大人而已
Yedda avatarYedda2022-05-11
同意你,小孩違法搜集證據,其實也讓原原po終於拿
到把柄對付對方。雙方都分居12年了,彼此也沒有維護
婚姻的意圖,女方卻一直要帶風向情勒而不是好聚好
散,她自己也是撕裂小孩的原兇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2-05-09
推你,而且這小孩未來三觀大概會偏差的很嚴重吧...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5-11
很多單親媽媽都會拉著小孩來與配偶對峙....小孩長
大後心常常缺一角,不及格的大人向孩子討愛/保護。
Damian avatarDamian2022-05-09
很多台女太靠感覺走就是會變這樣(攤手
Eartha avatarEartha2022-05-11
回一樓,男方在性交易上是沒有違法的
Andy avatarAndy2022-05-09
體制上大致可認為是「罰娼不罰嫖」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2-05-11
而且不論男方有沒有嫖,這段關係問題絕不是這件事
Ula avatarUla2022-05-09
性交易不違法,是目前沒有合法的性交易專區
Daniel avatarDaniel2022-05-11
這是兩回事
Rebecca avatarRebecca2022-05-09
另外一樓為什麼會知道先生不離婚是要女方當保母?
Selena avatarSelena2022-05-11
我還覺得是怕孩子被媽媽培養出仇恨....
Regina avatarRegina2022-05-09
造孽 母親自己走過的人生 要複製一份讓自己女兒嘗嘗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2-05-11
幫補充,其實算犯法(維護法)但不算犯罪,犯罪是
跟未滿18歲性交易,犯法是於警察抓到,按照社會秩
序維護法第80條, 是「娼嫖皆罰」,但是都只有罰鍰
,沒有拘留,也不用跑法院
Adele avatarAdele2022-05-09
我相信這也許不是母親的本意但這種所謂的"良善本意"
所驅動的行為 所產生的孽 歷史/新聞還少嗎? 女兒還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2-05-11
小不懂事甚至偏激 母親沒本事改善這不怪妳 但是甚至
Mason avatarMason2022-05-09
將自己承受的經歷加諸在兒女身上 這除了讓莫須有的
仇恨不斷傳承下去有何好處? 女兒以後比較"看"男人?
真有這想法的更可笑 連"現實"都背離的情況 何談看人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2-05-11
當一個人試圖要求"背離現實"的條件當擇偶需求時 那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05-09
她將浪費一堆分數/代價/時間 在這其實對她不會有幫
助的"需求"上...何苦呢 自己已經錯了一生 讓小孩再
Lydia avatarLydia2022-05-11
繼續這輪迴 唉...
Quanna avatarQuanna2022-05-09
不同意你的第一點,職業就是醫療業,不去工作是要
喝西北風嗎?他老公只給兩萬要養兩個小孩欸。嫖妓
明明就不是必要行為,也是極高風險的行為,不然去年
為什麼第一個禁八大行業。這兩個不可類比啊!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2-05-11
原原波應該去看心理諮商
Robert avatarRobert2022-05-09
行業不可類比...但是風險是一樣的..差別在心態而已
不然真的怕也可以找其他工作...
Doris avatarDoris2022-05-11
面對病毒....大部分人都選擇性雙標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05-09
不要在雙標了,今天就算沒有嫖,女方也會找其他理由
來讓女兒討厭她爸爸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2-05-11
總之還好女兒有蒐證,要不然想離婚的話還不知道多麻
煩咧
Callum avatarCallum2022-05-09
不可類比的不是行業,而是一個是必要行為不做餓死,
一個是非必要行為,兩個不可類比
Enid avatarEnid2022-05-11
都說病毒不會選擇
不做不會餓死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22-05-09
只要肯做...哪來餓死這種事情
差別在你可不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
Kristin avatarKristin2022-05-11
只是每個人都雙標而已
Edith avatarEdith2022-05-09
如果你說護士是月入10幾萬..那確實不容易離職
Hazel avatarHazel2022-05-11
笑死,有人說風險是一樣的,一個可以戴口罩一個要脫
口罩,用膝蓋想也知道風險不一樣
Lily avatarLily2022-05-09
染疫風險不討論,但我同意女兒在過程中沒有受到保護
Belly avatarBelly2022-05-11
看完只覺得,你用反問的方法問處理性需求的問題很奇

他會瓢不代表別人會
有人就可以10年都靠雙手和玩具
不要覺得所有男性都瓢蟲好不好:(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2-05-09
建議大學就可以去諮商了在學校利用資源比較省錢
Cara avatarCara2022-05-11
沒打疫苗前...風險確實不一樣..打疫苗了還在風險..
日子不用過了吧
Oliver avatarOliver2022-05-09
周末小孩不是會去爸爸那?會不會家暴/惱羞,小孩都
這年紀了,會自己判斷吧?怎覺得是被引導的?
Tom avatarTom2022-05-11
前一篇連月中都不給去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2-05-09
每個人對病毒的標準都不一樣
Adele avatarAdele2022-05-11
離婚銀貨兩訖就好了,還是要說搞到太太搖控小孩監
聽爸爸,是不是爸爸更有問題。一整個先檢討受害者
的概念。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2-05-09
如果週末去爸爸那邊,爸爸會家暴、惱羞,媽媽還敢
讓女兒去?
Donna avatarDonna2022-05-11
這就要問到底是平常會家暴,還是認為被發現後會惱羞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05-09
,還有周末去爸爸那,是怎樣的相處模式?
不過說真的,都這年紀了,小孩應該也沒那麼天真(?)
Ina avatarIna2022-05-11
看了一下她在此板的首po文,這男的,我護航不下去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2-05-09
都是因為媽媽的引導,覺得爸爸不好。
Callum avatarCallum2022-05-11
推 分居十多年講得很不捨一樣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05-09
小孩蒐集證據的方式也違法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2-05-11
等等,10年自己解決做不到,那那個傳說中的30幾年處
男真的只是傳說囉?
Thomas avatarThomas2022-05-09
開始扯東扯西XD
Edwina avatarEdwina2022-05-11
違反收集的證據會被採信嗎?小孩會被告嗎......
亂七八糟的大人們 令人生氣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2-05-09
*違法
Faithe avatarFaithe2022-05-11
想嫖可以先離婚啊 現在說不離婚的是男方耶
Yuri avatarYuri2022-05-09
其他不予置評 但女兒小小年紀要目睹甚至整理父親的
買春資料 內心一定深受影響 希望當媽的或學校能儘
快安排諮商治療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2-05-11
分居是雙方同意的又不是女方逼的,而離婚是男不要
不是女生不肯,他想嫖大可以好好的跟人家離婚之後再
去嫖
Puput avatarPuput2022-05-09
分居十多年了 要離婚這點就夠
Wallis avatarWallis2022-05-11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2-05-09
男方有問題,但女方也不可能沒問題
Lauren avatarLauren2022-05-11
@wxoox 大,釋字666宣告舊法「罰娼不罰嫖」違憲後
,社維法已經修法為「娼嫖皆罰」了啦
Hazel avatarHazel2022-05-09
媽媽只要不是聖人就要被批教育方式到死,爸爸給個贍
養費兩孩兩萬又不不管教育的男人就一百分
Carol avatarCarol2022-05-11
好像小孩任何心靈創傷都是媽媽造成的一樣,我倒是想
問原來一個月一萬爸爸就是盡到教育照顧義務了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22-05-09
神邏輯
Yedda avatarYedda2022-05-11
在醫院是工作耶都戴口罩
嫖娼只是要爽而已
且是四處嫖娼
不知道為什麼你覺得嫖娼風險比較低?哈哈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22-05-09
她說不再讓女兒知道新密碼,代表原本爸爸是同意女
兒用他手機的啊,哪裡算窺探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2-05-11
推xulu0。另外如果此例性別調換,不肯離,買套房,
到處找陌生男人來套房發生性關係,孩子透過同樣的
方式發現跟爸爸講,先生提出離婚,太太一樣不肯……
會有多少人把重點放在孩子偷看不應該、覺得是爸爸
教壞小孩?
Lydia avatarLydia2022-05-09
腦補真多,誇張偏頗
Jacob avatarJacob2022-05-11
想嫖趕快離啊,講那麼多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2-05-09
護航成這樣真的難看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5-11
有允許使用就不是窺探,女兒都買了辣椒水,何來偏
見??穿制服不能是開完庭仍需要上課??南方5要求分居
怪女生不給性生活??把在醫院上班跟買春重要度等同,
你這些鳥思維還能有人認同,傻眼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2-05-09
請不要把工作跟嫖妓混在一起
Lily avatarLily2022-05-11
所以有人嫖妓是穿全套防護服+口罩的嗎?
Rachel avatarRachel2022-05-09
分居這麼久男方有需求正常 只是為什麼不離婚...
所以是因為不想影響孩子才不離婚嗎
Emily avatarEmily2022-05-11
如果兩方說好婚姻只是做給孩子看 那去嫖感覺還好
因為你跟他沒有誰對不起誰 只是不想對不起孩子
Rachel avatarRachel2022-05-09
嫖妓沒有對不起老婆,反正都分居那麼久,跟對方也沒
Joe avatarJoe2022-05-11
感情。就爸爸角度,也沒虧待孩子,大概就是這篇要說
的吧 XD
Mason avatarMason2022-05-09
推 最可憐是小孩
Robert avatarRobert2022-05-11
孩子自己先發現爸爸嫖妓 根本不用媽媽多說什麼 在
孩子心中爸爸早就黑了好嗎
Jake avatarJake2022-05-09
一堆道德魔人 法盲 不ey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05-11
幫你補血,其他就不火上加油了 :p
Ida avatarIda2022-05-09
嫖根本不是重點吧...如果今天是固定砲的阿姨呢?我
覺得結局還是會這樣吧!
Megan avatarMegan2022-05-11
兩萬元不會是阿姨,通常是女大生啦 (喂)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2-05-09
兩間事扯在ㄧ起談,想嫖還不離婚你也護得下?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2-05-11
推這篇
Zora avatarZora2022-05-09
推這篇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05-11
大部份認同。讓小孩隱私窺探、親自直接面對並蒐集
父親嫖妓,其實對小孩以後的愛情、婚姻、家庭觀念
都有很大的影響,尤其是青春期沒處理好,有可能會
種下發病的前因。淺的來說以後談感情若有不安是不
是一直試探對方,或用傷害自己的方式來處理與對方
的關係?大人之間的事應該自己處理
Ursula avatarUrsula2022-05-09
嗯…小孩需要選邊站實在很悲哀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2-05-11
我並不覺得她引導孩子爸爸會家暴,你文章沒有看清楚
,她是先問孩子怕不怕爸爸惱羞成怒攻擊,孩子才主動
告知,在媽媽不知道的情況下,孩子已經買好辣椒水,
從這段對話非常清楚,孩子知道若跟爸爸攤牌,爸爸有
可能攻擊或動手,這完全不需要媽媽主動跟孩子說,孩
子裡清楚得很,要是一個平常溫和負責的爸爸,我不信
把事情攤開,孩子還要害怕爸爸會動手,男方沒你想的
那麼好,孩子就是看不過去母親一直隱忍,想要下劑猛
藥。
Isla avatarIsla2022-05-09
因為孩子知道,她不做點什麼,媽媽還是拖著拖著繼續
過下去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2-05-11
而且女兒是自己想要跟父親攤牌,她們沒有要拉上母親
一起,所以媽媽才問孩子是否怕爸爸到時候對她們做什
麼,而不是對“我們”做什麼
Ina avatarIna2022-05-09
這個媽媽心理疾病也很嚴重,可憐的小孩被深受影響
Elvira avatarElvira2022-05-11
原PO很多故事背景沒交代,小孩怎麼會每周末去爸爸
住處相距,然後又買辣椒水防身。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2-05-09
交新女朋友更慘 呵呵 別忘了還沒離婚呢 被抓小辨子
Mary avatarMary2022-05-11
變成被抓大條的...
Queena avatarQueena2022-05-09
都分居十年了,要說人家妨害家庭,成不成立還很難說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2-05-11
Carol avatarCarol2022-05-09
為什麼要默許女兒去窺探爸爸隱私?都分居這麼久了,
意義在哪?
Steve avatarSteve2022-05-11
鄉民最愛看的就是血流成河的劇本啊
Freda avatarFreda2022-05-09
國中以上的女孩就能自行判斷父親頻繁買春很噁心,
還需要媽媽去黑他。腦補一堆,小孩發現爸爸買春跟
媽媽講,要媽媽先警告她這是違法蒐證,買春正常且合
法,這邏輯?
Mason avatarMason2022-05-11
正常個鬼,男人想去嫖妓不會先離婚啊
Lydia avatarLydia2022-05-09
看清楚 是他小孩“主動”去蒐集證據要媽媽離婚 不
是媽媽想離婚所以叫小孩去偷看欸
Freda avatarFreda2022-05-11
嫖妓比工作正當?
Isla avatarIsla2022-05-09
補血 講實話又一堆人不愛聽 可憐假道學的華人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2-05-11
推這篇
Harry avatarHarry2022-05-09
一樓的老公違法嫖妓跟煽動女兒違法偷別人的資訊誰
比較嚴重搞不清楚喔?
Sarah avatarSarah2022-05-11
當然是嫖妓嚴重啊,因為原po沒有煽動呀,是女兒自己
發現,女兒主動存檔備份,女兒逮到機會叫媽媽離婚,
連辣椒水都是女兒先買好的呢~原po文章看清楚再來護
航啦,講得好像你們是那個家裡的人一樣了解來龍去脈
Zora avatarZora2022-05-09
都分句這麼久了,到底管人家要幹嘛啦....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2-05-11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於性交易專區外娼嫖,第一次
被抓罰一千五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在台灣嫖妓不
Eartha avatarEartha2022-05-09
違法,違法的是沒有在性交易專區。不過台灣目前沒有
性交易專區,但是國外有。
Elvira avatarElvira2022-05-11
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哪個比較嚴重,
不言而喻。
很多女生很氣憤婚前嫖妓這點沒錯,但不要忘記法律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2-05-09
之前人人平等。相對的,原PO就算去嫖男妓,也只要罰
1500。如果跟其他異性發生關係,通姦罪也已經廢除
所以原PO(女)是享有同樣的自由的。
Connor avatarConnor2022-05-11
更正 很多女生很氣憤「離」婚前嫖妓
至於雙方已經分居十年,所以就算跟其他人交往,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5-09
如果這件事真的這麼不痛不癢,為什麼會沒有性交易專
區呢O.O
Emma avatarEmma2022-05-11
另一伴也很難主張妨害家庭。
因為台灣就假道學阿,歐美從小就在教性教育,我們
還在遮遮掩掩。
Daniel avatarDaniel2022-05-09
性交易專區會拖累房價,比一般的嫌惡設施更讓人嫌惡
我倒是覺得,如果想要抑制台北市房價,就把整個
Doris avatarDoris2022-05-11
台北市都規劃為性交易專區就好了,顆顆
Kyle avatarKyle2022-05-09
被嫌惡的點是什麼呢?男女交往、結婚發生性關係,
不會被講話,為什麼陌生男女經由交易協定發生性關係
會被討厭呢?
Regina avatarRegina2022-05-11
男女交往發生性關係不會被講話,那也是「現在」喔
我唸書的時候,哪有女生敢讓人知道自己婚前性行為阿
Quanna avatarQuanna2022-05-09
很多你現在覺得理所當然的事情,在以前可能會被視為
不道德、淫蕩、邪惡等。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2-05-11
那你唸書那時候,男生發生婚前性行為會怎麼樣呢?
Elvira avatarElvira2022-05-09
女性擁有投票權,也不過是近100年的事情。
Hazel avatarHazel2022-05-11
女性被允許參加馬拉松比賽,是1972年的事情
到現在許多阿拉伯國家,女性不能在外單獨行走、拋頭
露臉。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2-05-09
你有沒有發現,你舉的部分,好像都比較針對女生?
為什麼?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2-05-11
因為那些都是老舊落後的思維阿
同樣的,用婚姻保障性行為的排他性,也是落後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2-05-09
利用性行為賺錢,也是被過去多數人所鄙視,但是這
個風氣看來是慢慢在轉化,也許有一天性交易專區跟
本不用特別設立,因為隨處都可以發生性交易。
Linda avatarLinda2022-05-11
有點扯遠了,原PO的問題就是放不下這個有名無實的
John avatarJohn2022-05-09
丈夫,才會對於他去嫖妓感到不甘心,不是嗎。
不然如果他是去參加慈濟,每次去都捐兩萬,會這麼
的觀感不佳嗎
Susan avatarSusan2022-05-11
有人會主張,應該要先離婚才能去慈濟嗎
事實上去慈濟跟去嫖妓,都一樣花錢耶
Jacob avatarJacob2022-05-09
噗,你舉出的部分多針對女性,是因為過去,女性並沒
有被視為人,而是財產,然後是男性的附屬,然後慢慢
往獨立的人去靠近
Cara avatarCara2022-05-11
性交易開放好不好推行,跟兩性間的位階會很有關係XD
Zanna avatarZanna2022-05-09
我個人支持女性對於自己的身體有完全的自主權
所以不管是要墮胎還是性交易,都是她們的選擇,我
Regina avatarRegina2022-05-11
們可以個人不接受,但應該予以尊重。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22-05-09
如果這個男人單身,或這個爸爸選擇離婚恢復單身,然
後在境外合法地區買春,我也不覺得如何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2-05-11
那我的回答是,就算性別對調,分居十年的媽媽跟其
他人發生了性關係,我也不覺得有什麼好責備,重點
Erin avatarErin2022-05-09
應該放在她是否有好好照顧她的孩子。
一個男人如果抱怨分居十年的妻子竟然跟其他人發生
關係,我會覺得這個男人很窩曩。
Ina avatarIna2022-05-11
在古時候,死了丈夫的寡婦如果終生不嫁,會「贏得」
Necoo avatarNecoo2022-05-09
貞節牌坊。如果丈夫死了不到一年就改嫁,會招人非議
在這個年頭,離婚的女性馬上交男友,應該不會被說
不守婦道之類,如果有,是說的人自己太迂腐。
Mia avatarMia2022-05-11
以上面有人提到的給孩子的影響來說吧,我會傾向讓
孩子學習重視契約,在契約履行不如意時學著如何去
結束它或與另一方協商條件,然後才是做想做的事。
不結束,不談條件,偷偷地違反--我是覺得這種偷
雞摸狗兼無賴的我全都要,起碼在我的觀念裏不算好榜
樣。
但每個人觀念不同就是了。
Iris avatarIris2022-05-09
我比較現實吧,既然這個丈夫不愛我了,好歹榨取他
最後爸爸的價值,該幫兒女爭取的就要爭取,否則被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2-05-11
其他願意做「爸爸活」的女大生賺走,那多划不來。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2-05-09
一次兩萬元並不是嫖妓的行情阿..是包養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22-05-11
推樓上 我大概也是這種個性
Hardy avatarHardy2022-05-09
談契約精神的話 那就不會是只爸爸的問題嘍...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2-05-11
別跟我說契約精神不包含"女方義務"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2-05-09
話講難聽點 在台灣在婚姻上 還有在尊重契約精神的通
常都是上一代 因為契約精神的內含"義務"對某些新時
代的理念基本上是互相正面衝突的
Poppy avatarPoppy2022-05-11
他們的長期分居,是「雙方」協議好的,在此前他們經
歷過什麼,其實我不清楚。談好雙方在外各自發展的
夫妻,有。離婚各尋第二春的,有。讓事情發展到,只
有週末才會碰面的孩子都能看見爸爸手機跳出不對勁
的訊息從而窺探甚至做出過熟的蒐證之舉並「勸媽媽
離婚」,然後還堅持不離,這個做法,我無法苟同
Jacob avatarJacob2022-05-09
然後,兩萬,是東窗事發前跳出的訊息上寫的,也就是
,在當媽的有機會做出任何「爭取」之舉前,嫖妓的
錢就已經被賺走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2-05-11
還有,如果要對著都已經看不下去到開口拜託我離婚
的女兒說,為了妳爸的錢,我們得忍--我個人是光想
像就做不來。不過這種事,一樣,各人選擇啦XD
John avatarJohn2022-05-09
Edwina avatarEdwina2022-05-11
我覺得正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