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辦婚宴了。
但我與先生早已兩年前登記也公証過,
只是之前是他媽反對,所以都沒有婚禮,
見面我也都叫老公爸媽是叔叔阿姨。
(可其實所有人都知道我們登記)
去年老公媽媽同意辦婚禮了,
今年初有雙方父母見面一起吃飯,
吃完飯之後,女方就發餅給親友了,
老公媽媽也準備了金元寶給我當禮,
過年也包紅包給我(他家習慣是一直包給晚輩)
現在問題來了。因為婚宴我們打算純宴客,
沒有迎娶,沒有儀式,當日直接到餐廳吃飯,
也會發帖邀大家一起吃,
婚宴活動過程依照有,MV,小禮,送客都會準備。
可是,我何時要改口叫公公婆婆爲爸媽呢@@?
一般我的認知是奉茶之後,
可我們沒儀式。
那我是要何時改稱呼?還是婚宴那天就自行改口?
希望可以提供意見,盡可能自然點@@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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