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發問的~我單身ˋˊ)))我已結婚8年今年28歲育有3子女.8.5.3歲..但約在一年前(98年)我因為對丈夫沒感情而提出離婚但是丈夫堅持不肯離婚而僵持到現在也因此爭吵無數次十分痛苦直到兩個月前我認識了一個新的對象兩人互相喜歡並想在一起生活也有身體上的親密關係了...有天丈夫沒經過我的同意拿走我的手機並且再手機上面看到我和男友親密的照片照片上是我和男友兩人包著浴巾抱在一起的照片丈夫說要告我們通姦罪我該怎麼反駁?怎樣說才足夠有利於我打離婚官司?請問這樣的照片算構成通姦和打官司時有利的證據嗎?我該怎樣結束這段不幸福的婚姻?我真的已經受不了丈夫不肯離婚又拿小孩牽制我自由請懂這方面的專家們幫幫我回答這個問題....拜託幫幫忙..
我想要離婚..旦對方不肯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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