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有關拋棄繼承之法定代理人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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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我父母離婚,監護權在母親.但母親前些日子過世,因為一些原因要辦拋棄.我自身為成年人,但尚有一弟弟未滿20歲.本想說請父親帶弟弟去戶政辦印鑑證明並辦理拋棄繼承.但他不願意(發生爭執)想請問各位網友,是否可以由我代表為弟弟的法定代理人帶他去戶政辦印鑑證明並辦理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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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avatarEmma2011-11-09
1理所當然,母親死亡後監護權歸父親。故你弟弟目前的法定代理人為你父親 程序上,生父可申請生母死亡戶籍謄本向小孩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監護變更登記取得小孩監護權。2就未婚之未成年人申請印鑑證明而言,應由法定代理人(目前為你父親單獨行使,故須另附母親的除戶謄本)至你弟弟設籍所在地的戶政辦理印鑑證明.你弟弟不用到場. 必備:法定代理人(你父親)國民身分證、印章、未成年子女(你弟弟)印鑑章3就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應備文件而言,未成年人只要列名於聲請狀、拋棄繼承聲明書、繼承系統表即可,並於列名其下註明法定代理人. 並附上法定代理人(你父親)之現戶戶籍謄本以及印鑑證明.例如:未成年人XXX男、民國OO年OO月OO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AOOOOOOOOOO號住址:OO市OO路OO號法定代理人XXX故未成年人並不需要印鑑證明.但因各地法院之司法事務官要求不同,也可能會要求未成年人之印鑑證明.遇此情形,可待接獲法院補正通知時,再補正即可.4如果你確認母親無任何遺產(可調全國財產清冊)可能遺留負債,要辦理拋棄繼承,請確認如下事項:(1)配偶(你父親)以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如你和你弟)皆辦理拋棄(2)向母親死亡時之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申請拋棄繼承權.(3)應備文件:   a母親之除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b繼承人(如你父親,你,你弟弟)之現戶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c繼承系統表(不會寫再問我)   d拋棄繼承聲明書(不會寫再問我)   e繼承人之印鑑證明(你弟基本上免,但一定要附上你父親的,若你父  親也辦理拋棄,只要一份印鑑證明,即可)   f通知因拋棄而應為繼承之繼承人之通知書(非必要,依法院)(4)於知悉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
Zanna avatarZanna2011-11-08
不然我怕他要繼承債務民法已於96年時就針對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方式,改為限定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之義務。所以,就算弟弟沒有辦理拋棄繼承,也不會使弟弟自身背負母親的債務。況且,民國98年中之後,更是全面適用限定繼承(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Robert avatarRobert2011-11-08
你好就你的問題回答分述如下既然你弟弟未滿20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其為法律行為須得代理人同意但這不表示你可以代替你弟弟為法律行為但是你弟弟不同意你仍然可以就自己的部分加以拋棄以上建議如有問題可來信或至部落格留言陳政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