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男友大三就認識,算算也7年多了,二年多前我們為了加盟知名連鎖超商而先公証結婚,但是並未正式宴客也沒有同居。但是後來事業不順兩人也時常吵架,於是去年初結束加盟各自求職,當時他告訴我為了好找工作希望我們二人都先恢復未婚的身份,等工作穩定後再正式結婚,於是去年5月我們辦理了離婚登記。但是12月初時我卻在無意間發現他有了別的女生,更讓我心痛的是他與她已經1年多了,在我們還有婚約時他們就在一起了。男友給我的解釋是「他的家人都不喜歡我」,在家人的壓力下他不得不這麼做。他哭著對我說他有多痛苦,他喜歡那個女生的個性但是性生活卻無法滿足他,而我卻是剛好相反,讓他兩個都愛都無法取捨。他的背叛讓我心碎,但是叫我放手卻又不甘心,而且我現在又貼上了離婚的標籤,我好怕再也找不到幸福了,可是一直陷在如此不堪的情況裡只有讓自已的心更傷更痛而已。我應該勇敢的爭取?還是忍痛放手?
幸福離我好遠嗎?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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