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打擾了。
今年 10/22 我跟未婚夫就會結婚,我們目前都沒有走傳統的模式。
有跟未來公公商量過直接登記結婚 10/22 生效即可(公公覺得登記就是結婚要算日子)
後來深聊之後才知道公公期望的是「公證結婚」,而非登記結婚。
可能會跟未婚夫商量一下怎麼處理這個方式達到公公期望。
再來就是家宴的部分,我們只會通知跟印喜帖給自己雙方至親的家人
目前預計會在餐廳開 4~5桌,這部分我有跟我母親說我們的部份我們自己出
未來婆婆的意思是說畢竟結婚是女方嫁過去,所以家宴部分由男方全部吸收(感恩婆婆)
然後至親好友的餅錢也由男方吸收。
我的疑問是:因為我們都沒有拿聘金,也沒有嫁妝
女方能夠在這場家宴做些什麼,
才不會好像什麼都是由男方這邊支出,不會覺得占人便宜(我們家一項注重禮尚往來)。
PS. 家宴的新娘服飾跟新秘畫女方家人跟婆婆的由我方支出,男方的西裝我媽會出。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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