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監護權&孩子名下的不動產 - 感情

Table of Contents

我奶奶有2間房子一間房子登記在我爸的名下一間則是我叔叔的名下我叔叔在10年前就和我嬸嬸離婚了有4個小孩子這10年來都是我奶奶再帶和我爸媽照顧嬸嬸偶爾回來看一次我們不知道它做什麼工作在哪裡上班住哪裡問他她都不說清楚小孩子的補習費生活費一直都是我奶奶再負擔回來家裡就向回來住飯店似的要來就來要走就走我叔叔則是去大陸做生意是台商最近叔叔過世了過世後那棟房子變成沒有人登記如果沒有人登記的話政府會罰很重到最後會把房子拍賣就全都沒了...叔叔過世後房子過戶權的第一順位是配偶(但是沒有配偶了)第二順位是小孩子第三順位是我奶奶但是小孩子的監護權則轉變成是嬸嬸的如果房子過戶到小孩子那邊我嬸嬸有權利把它賣掉最近因為監護權的問題奶奶也跟嬸嬸吵架請嬸嬸讓出監護權我爸爸請他出示薪資證明證明有能力可以撫養這些小孩子長大但是他拿不出來直說我幹麻拿這個我有辦法就對了嬸嬸一直沒盡到母親的責任我奶奶希望嬸嬸把監護權讓給奶奶但是嬸嬸不肯咬緊了這棟房子不會罷休要怎樣才能逼嬸嬸把監護權轉給奶奶呢?我爸媽和奶奶希望可以照顧這些小孩子長大真的不想白白讓不顧小孩子的嬸嬸拿走這棟房子房子要怎樣才不會讓嬸嬸拿走或賣掉呢還有友沒有辦法讓監護權歸奶奶呢?...Showmore

All Comments

Andrew avatarAndrew2008-08-06
1,生母於離婚後從未照顧小孩,含亦未曾探視及生父死後亦未前往幫忙照顧小孩的情況等,可由你奶奶聲請改定監護人、法律雖規定生父死後歸生母但訴訟時未必然一定要給生母(法院須調查真實情況:如你被繼承人的小孩不願跟生母)2.現今你奶奶或其他家長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此時則必須考量由誰監護較符合「子女的最佳利益」。所謂子女的利益是,監護除了生活扶養外,還包括子女的家庭教育、身心的健全發展及培養倫理道德等習性。因而法院得就夫妻的職業、經濟狀況、監護能力及其子女的多寡等一切情形,加以通盤考量。當然法官在裁定子女監護權時,都會請社工員做家庭訪視,也尊重子女個人意願,所以平與子女的相處態度是頗重要的。看誰會真正照顧小孩,來酌定監護人,誰較適任,誰就較有可能成為監護人。3.倘不幸由生母成為監護人,得由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僅得為管理上必要之行為。是以生母不得加以處分你叔叔的房子過戶到生母名下。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民法第1101條)。且監護人不得受讓受監護人之財產。(民法第1102條)...Showmore
Poppy avatarPoppy2008-08-05
沒錯如果小孩子未滿20歲那那間房子會在你嬸嬸名下土地的權狀那些不能給她趕快上法院爭取監護權1她沒有能力撫養小孩2他沒有盡到母清的責任上法院時法官會問小孩問小孩要跟誰在一起上法院吧用司法的管道看是監護權要給奶奶還是小孩滿20歲前監護權由你爸當監護人...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