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分開制的問題?很急很急~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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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開制的問題媽媽爸爸的錢又在外面借錢被騙人家要他還錢但是她名下都沒財產也沒錢只有上班的薪水,錢被騙了還一直要跟爸爸騙錢去還用死來威脅,爸爸身體因為這件事每天受到精神的轟炸都快倒了..如果爸爸現在去申請財產分開制可不可以?會不會來不及還是在夫妻的名義下一定要把財產分她一半幫她償還債務?如果是這樣那爸爸辛苦的一輩子什麼都沒了,如果現在離婚可以嗎?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要讓媽媽牽連到爸爸的方法?我真的好心疼我爸爸..可以請有法律或是律師的高手可以告訴我嗎?很急很急~...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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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 avatarRae2012-06-12
夫妻財產如何分配?觀念釐清~夫妻財產制,規範夫妻之間財產上的權利義務關係。夫妻財產制以夫妻作為規範對象,其規範原則重視男女平等原則、強調婚姻生活和諧、兼顧財產交易安全及肯定家事勞動價值。首先,夫妻財產制屬於契約,因此有契約自由原則之適用,即夫妻財產制契約的訂立、變更或廢止,以書面為之。且非經登記,不得以對抗第三人。換言之,夫妻得於結婚前或結婚後,以契約就約定財產制中選擇其一,作為其夫妻財產制。即夫妻得選擇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作為夫妻財產制。如夫妻沒有以契約約定夫妻財產制時,則以法定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分別財產制者,夫妻各自保有自己財產的所有權,並且對於各自財產主有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換言之,如夫妻約定分別財產制,則夫妻各自擁有自己的財產,並且各自管理自己的財產。共同財產者,夫妻的財產及夫妻勞動所得,除特有財產之外,屬於夫妻一同共有。共同財產,原則上由夫妻共同管理。夫妻如有一方死亡時,則共同財產的半數,歸屬於生存的他方。如婚姻消滅,則夫妻各取回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的財產。至於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中取得的共同財產,由夫妻各得其中一半。法定財產制者,將夫妻的財產區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擁有所有權。但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的財產,則推定為夫妻共有。法定財產,夫或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另外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的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如果一方死亡或者離婚,導致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是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以上所問需法律扶助可點稱號來電諮詢及親洽至本事務所亦同...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