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娘遺棄罪 - 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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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2007年7越14號在大陸結婚當時在大陸相處的不錯可是在2007年11月2號把她申請來台她來了台灣之後完全變了一個人天天吵架每次吵架都拿自殺當藉口我們家被她搞到沒有一日的安寧後來跟家人商量之後於2008年4月7號把她帶回大陸家人說不再把她申請來台想問的是我現在該如何處理這場婚姻我不想挽回她更對她沒好感我問過人她可能會在大陸那裡告我遺棄罪要我賠償她金錢那麼請問的是她如果要我賠償她金錢最高會是多少錢呢?當初只想把她快點帶回去沒想太多所以我也沒有蒐證也沒錄音那我接下來要如何跟她離婚?這樣我有可能被判什麼遺棄罪嗎?...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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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Ivy2008-04-28
難!難!難!送她回去之前就該辦離婚,既然已送她回去,就只能:1.希望她在大陸提起離婚之訴,就算有賠償金額,兩岸法律各不相關,只要你不去大陸;就算去大陸沒被她逮到,沒事!只是你不能再結婚了,因為她絕不可能將判決書公證後寄給你。而你想撇掉已婚的身份,必須在台提起離婚之訴,只能以『履行同居之義務』為由,屆時,她有理由再來台灣接受法官問案,若她不來,最快兩年可獲判准。2.到不如把她再申請來台解決,一但判准,登記後十天內必須離境。贍養費等相關費用,就拖吧!不管是第一案還是第二案,你都難脫道義責任!...Showmore
Ursula avatarUrsula2008-04-26
你是不是對人家不好!這點你怎麼沒有說呢?是吧!自己做的事,自己承受!
Susan avatarSusan2008-04-29
無言~~~~~~~~~既然如此為何不在台灣直接就離婚?把她送回大陸不僅沒解決事情;婚姻關係還存在著!現在想離婚了只有兩條路.1.你過去辦離婚,把對面開的離婚證明公證書帶回台灣辦登記.2.把她再請回來;在台辦離婚....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