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想請問
大家遇到認識的人做了違法的事情,會想檢舉嗎?
這邊指的不是重大刑案或是貪瀆案件
而是指例如鄰居加蓋違建
佔用防火巷,利用花盆水桶當路霸搶停車位
亂丟廢棄物,紅線停車.....的那種
大家會想要去檢舉嗎?
不可否認現在台灣有很多人都會做這種事情
我身邊有會打1999檢舉的人
也有被檢舉2F加蓋違建,和鄰居鬧翻的朋友
我自己因為和長輩住,即使知道附近有人有違法
長輩也會勸我要忍耐,不要去檢舉以免惹禍上身
但是有時候我都會覺得台灣的公平正義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漸漸消失了
大多數違法的人也是因為貪小便宜的心理,想說不會被抓
等到真的被檢舉了才抱怨政府抱怨檢舉人
想檢舉怕惹禍上身,不檢舉卻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想請教大家的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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