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我的case不是歐洲的, 但供大家參考一下.
1) 寄出日期:10/21(四)下午四點
收件地 : 台北 --> 加拿大溫哥華島
物品 : 卡片
收到日期:11/5 台北時間
2) 寄出日期:10/21(四)下午四點
收件地 : 台北 -->加拿大AB省(離溫哥華開車15小時左右)
物品 : b4大小, 大約2公分厚的郵包, 內容物為印刷品, 掛號
追蹤 : 10/22(五) 郵包搭上同日起飛直接溫哥華的飛機
收到日期: 11/7台北時間
3) 寄出日期: 11/1美國時間 (郵戳時間)
收件地 : San Diego --> 台北
物品 : 明信片
收到日期: 11/12台北時間
4) 寄出日期: 不可考
收件地 : 加拿大 <--> 上海
物品 : 明信片
收到時間: 寄出一個月後
結論: 早寄比較好, 因為就算郵件很快就上了往該國的班機,
但是郵件也有可能會在該國停留很久很久才送到收件人手上
除非是寄來台灣的郵件, 到達台灣後送到收件人手裡的時間就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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